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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法律付费课程有哪些)对婚姻与家庭法课程的收获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圆圆姐 婚姻常识 时间:2022-08-31 11: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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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朋友们!知道学法律专业都有什么课程?
  • 法律的主修课程有哪些?
  • 读法律的同学都修了哪些课?
  • 婚姻家庭律师的服务内容一般有哪些
  • 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是哪些
  • 婚姻法学 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 朋友们!知道学法律专业都有什么课程?

    法律专业课程简介 法律专业课程简介课程编号:0331101 课程名称:中国法制史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讲授我国自夏、商、西周至建国前法律制度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以及各时期重要的立法状况和重要法律的基本内容,旨在使学生对我国法律制度的形成有个大致的了解,批判地吸收和借鉴历代法制中有益的东西,加深对马克思主义法学基础理论的理解,并打好法学历史知识的基础。教材:曾宪义,《中国法制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郑定,《中国法制史教学参考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 课程编号:0331102 课程名称:国际公法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主要内容: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公法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及国际关系方面的基本常识。本课程的教学内容分为总论和分论两部分。总论部分阐述国际法基本的理论问题,包括国际法的性质与基础、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国际法的主体、国家等。分论部分阐述国际关系各个领域中的国际法原则、规则的规章制度,包括领土法、海洋法、空间法、国际法上的个人、国际组织法、外交和领事关系、条约法、国际经济法、国际争端法和战争法等。国际法的定义及渊源,国际法主体,国家领土,海洋法,空间法,外交及领事法,战争法等。教材:邵津主编,《国际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周鲠生,《国际法》上下册,商务印书馆,1981 王铁崖,《国际法》,法律出版社,1995 课程编号:0331103 课程名称:国际私法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国际私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原理、基本知识,并能据此分析和解决实践中出现的有关涉外民事法律问题。本课程的主要教学内容:国际私法的基本原理,讲授国际私法的对象、范围、性质、定义、原理及其发展,国际私法的基本规范——冲突规范,外国人的民事法律地位;涉外民事关系的法律适用,讲授涉外法律关系主题的法律适用,适用于婚姻与家庭关系的法律,适用于财产所有权的法律,合同性债务的法律适用,对外贸易中的法律适用,适用于国际经济技术合作的法律,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涉外继承;涉外民事诉讼与商事仲裁,讲授涉外民事诉讼中的司法管辖,涉外民事诉讼的一般法律程序与国际司法协助,区际私法等。教材:韩德培主编,《国际私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张仲伯主编,《国际私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李双元主编,《国际私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杜新丽主编,《国际私法教学案例》,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课程编号:0331104 课程名称:国际经济法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阐述了国际经济法的概念、特征和基本概念,并结合我国有关立法、司法实践活动,介绍国际经济法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主要内容包括:国际贸易法律制度、国际结算与支付法律制度、调整和管制国际贸易的法律制度、国际投资的法律制度、国际金融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国际法律保护、国际税法、国际商事仲裁等。 教材:余劲松、吴志攀主编,《国际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姚梅镇主编,《国际经济法概论》,武汉大学出版社,1993 [英]施米托夫著,赵秀文选译,《国际贸易法文选》,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3 陈安主编,《国际经济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课程编号:0331105 课程名称:知识产权法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主要阐述了知识产权的概念、原则,系统论述了我国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以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及其具体操作的基本技能,并结合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活动,介绍了国际知识产权有关公约的主要内容及其发展趋势,旨在使学生能够较全面地掌握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及其规定,了解国际知识产权的主要规定及发展。 教材:刘春田主编,《知识产权法》,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刘春田,《知识产权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吴汉东,《知识产权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郑成思,《知识产权保护实务全书》,中国言实出版社 课程编号:0331106 课程名称:合同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系统阐述了我国合同法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以及各种民事、经济、技术等方面的合同规范。从理论与实践两个方面对合同的订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违约责任等有关问题进行系统的讨论。并具体介绍了有关买卖、供用电、水、气、热力、赠与、借款、融资、承揽、建设工程、运输、技术、保管、仓储、委托、行纪、居间等合同。 教材:陈小君主编,《合同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年修订版参考书目:崔建远主编,《合同法》,法律出版社,2003 P.S.阿蒂亚,赵旭东译,《合同法导论》法律出版社,2002 王利明、崔建远,《合同法新论总则》,2003 杨桢,《英美契约法论》,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 课程编号:0331107 课程名称:商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概括阐述了公司法、票据法、保险法、证券法和破产法等方面的概念、特点、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介绍我国有关的法律制度和本学科的发展趋势。通过学习商法可以使学生对公司、票据、保险、证券等法律制度有所了解。教材:范健主编,《商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2 参考书目:董安生等著,《中国商法总论》,吉林人民出版社,1994 赵中孚主编,《商法总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史际春等著,《企业和公司法》,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1 范健等著,《公司法论》(上卷),南京大学出版社,1997 课程编号:0331108 课程名称:劳动法学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讲授我国劳动法方面的各种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本课程,理解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掌握我国劳动法的内容,并能理论联系实际,运用劳动法学的基本理论,解决我国劳动关系法律调整中的实际问题。学生在学习本课基础上,可对国外劳动法进行比较性的研究。 教材:王全兴,《劳动法》,法律出版社,1997 参材书目:关怀,《劳动法学》,法律出版社,1996 课程编号:0331109 课程名称:法律文书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法律文书包括规范性的法律文书和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本课程主要讲授司法文书与民用诉讼文书,属于非规范性的法律文书基本内容。本课程的教学目的,是使学生掌握有关司法文书及民事诉讼文书的写作要求和写作方法,培养学生写作有关司法文书及民事诉讼文书的能力。本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司法文书的作用、特点和写作的基本要求;公安机关的司法文书;检察机关的司法文书;人民法院的司法文书;律师事物所常用的文书;司法机关的笔录类文书等。教材:卓朝君 邓晓静,《法律文书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参材书目:宁致远,《法律文书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 课程编号:03311010 课程名称:公司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主要目的是使学生掌握各类企业,特别是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各类企业(公司)管理中的应用;指导学生逐步学会利用法律知识来解决企业(公司)管理中的问题。课程的主要内容包括公司及公司法的历史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问题、关联公司、外国公司分支机构、法律责任、世界各国的公司法立法等。教材:冯果,《公司法要论》,武汉大学出版社,参材书目:雷兴虎,《公司法新论》,中国法制出版社, 课程编号:03311011 课程名称:婚姻家庭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依据我国婚姻家庭法律制度的规定,主要讲授婚姻家庭法概述、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婚姻的成立――结婚、家庭关系、婚姻的中止――离婚、救助措施和法律责任等内容。通过本课程使学生掌握婚姻家庭法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提高对我国婚姻家庭法的认知和分析运用的实际能力。教材:马忆南著,《婚姻家庭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参考书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 李银河、马忆南主编,《婚姻家庭法修改论争》,光明日报出版社 课程编号:03311012 课程名称:法理学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简述法的本质特征,法的价值和作用的一般原理,特别是关于法律的创制、法律的运行以及法律监督的一般原理;关于法制和法治,法制现代化等问题。通过本课程的系统学习,帮助学生树立马克思主义法律观,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思想观念,并为学习部门法打好基础。教材:张文显主编,《法理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 参考书目:葛洪义,《法理学(2002年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现代西方法理学》;《西方政治法律学说史》 课程编号:03311013 课程名称:宪法学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宪法学是以宪法现象为研究对象,研究宪法产生、发展、演变及其运行规律的科学。具体而言,宪法学以国家与公民这一宪法关系为研究对象,分析宪法关系的特点及与普通法律关系的区别。宪法学的内容既包括基本概念、原理,也包括宪法制度。本课程将在原理讲授的基础上,结合宪法判例、事例或者实例,增强学生对宪法学基本原理的理解程度,并学会理论联系实际。通过宪法学的教学,重点是使学生了解和掌握宪法学的基本知识,宪法与普通法律的区别,增强学生的宪法意识,提高以宪法学基本原理分析问题和判断问题的能力。教材:郑贤君,《宪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参考书目:许崇德、胡锦光主编,《宪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9 周叶中,《宪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韩大元主编,《现代宪法学基本原理》,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0 课程编号:03311014 课程名称:民法学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民法学是以研究民法及其发展规律为主要对象的一门独立的法学学科,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由于民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之一,因此民法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民法学分为民法Ⅰ和民法Ⅱ两部分。民法Ⅰ是民法总论的内容,主要介绍民法学中的一些基础理论与制度,是对民法Ⅱ各编均有指导意义的内容。它主要包括民法的历史发展、民法的基本概念、民法的调整对象、民法基本原则、民事法律关系、民事主体制度、民事法律行为、代理制度和诉讼时效制度等内容。民法Ⅱ主要是关于各项具体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主要包括物权制度、债权制度、人身权制度、继承权制度、民事责任等内容。教材:王利明主编,《民法》,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魏振瀛主编,《民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彭万林主编,《民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9年修订版 张俊浩主编,《民法学原理》,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7修订版 课程编号:03311015 课程名称:民事诉讼法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民事诉讼法学是以民事诉讼法律规范、民事诉讼的具体实践及民事诉讼的运行规律为研究对象的科学。本课的教学内容与体系安排:参照我国民事诉讼的立法体系结构,由导论(概括介绍民事诉讼法学的基本理论、历史发展、民事诉讼法律关系、诉与诉权和民事诉讼模式和价值研究)、总论(重点讲述我国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基本制度、诉讼主体和程序保障)、程序论(包括通常审制程序、特殊程序、执行程序、证据及涉外民事诉讼程序的概念、性质、任务、内容、特点、作用、意义及相互关系等)三部分组成。教学采用理论阐述、法条解释、分析比较、法案结合、课堂讨论等形式、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教材:江伟主编,《民事诉讼法》,高等教育出版社,2000 参考书目:江伟主编,《中国民事诉讼法专论》,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陈桂明,《诉讼公正与程序保障》,中国法制出版社,1996 毕玉谦,《民事证据法及其程序功能》,法律出版社,1997 课程编号:03311016 课程名称:刑法学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刑法学分总论和分论两部分内容。刑法总论研究刑法总则的法律规范及其所规定的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基本原理、原则。刑法总论系统而深入地论述犯罪总论、刑罚总论的刑法基本原理与刑法总则规范,并结合司法实践阐述有关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原理、原则,刑法总论是学习和研究刑法分论的基础。刑法分论则研究刑法分则的法律规范及其所规定的各种具体犯罪的犯罪构成及其处罚。刑法分论是在刑法总论的基础上,逐章论述了我国现行刑法分则规定的十类犯罪的共性问题和每种犯罪的罪刑规范及理论问题。教材:高铭暄、马克昌主编,《刑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01 参考书目:张明楷,《刑法学(上下)》,法律出版社,1997 王作富主编,《刑法分则实务研究》(上、下),中国方正出版社,2001 课程编号:03311017 课程名称:刑事诉讼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作为全国高等教育法学专业的必修课,本课程研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及其他法律中有关刑事程序的规定,研究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及律师等进行刑事诉讼的实践经验,研究有关刑事诉讼的一些基本理论。该课程由三大部分组成,即总论、证据论、程序论,主要介绍刑事诉讼及刑事诉讼法的基本概念、刑事诉讼中的主体、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刑事证据理论、管辖制度、回避制度、辩护与代理制度、强制措施等基本理论和基本制度,以及各项刑事诉讼程序所包含的具体内容,使学生熟悉刑事诉讼法律条文,培养学生提高分析解决刑事诉讼问题的能力。教材:陈光中主编,《刑事诉讼法学》(高等教育法学教材),北京大学出版社,2001 参考书目:樊崇义,《刑事诉讼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第九版 课程编号:03311018 课程名称:行政法 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主要阐述行政法的一般原理、原则以及有关该学科的历史发展;行政法主体的一般理论,行政主体的发展、演变,以及行政相对人的范围、权利、义务;行政行为的性质、特征、构成要件、合法要件、效力的具体体现,以及各种类别的行政行为运作的相关理论与制度(具体包括行政立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确认、行政强制、行政合同、行政复议)。教材:罗豪才,《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参考书目:王连昌,《行政法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2 王名扬,《英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 王名扬,《美国行政法》,中国法制出版社,1993 王名扬,《法国行政法》,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8 课程编号:03311019 课程名称:经济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经济法通常被认为是调整国家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经济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经济法在当代世界各国的法律体系中虽然表现形式有所不同,但是均占据着重要地位。在市场经济和法律制度较为完善的国家中,经济法与民法、商法紧密衔接互相配合,共同为调整社会经济关系发挥着重要作用,经济法成为现代国家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基本法律制度之一。经济法主要研究和讨论各类市场主体的组织机构、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产品质量管理、消费者权益保护、国家经济计划和产业政策、财政与税收、对外贸易秩序等相关内容。经济法课程是我国教育部指定的高校法学专业核心课程,在市场经济完善的过程中对该课程的学习显得尤为重要。教材:李昌麒,《经济法学(2002年修订版)》,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参考书目:陈婉玲,《经济法概论》,中国检察出版社,2003 课程编号:03311020 课程名称: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课程类型:必修课授课学时:72 主要内容:本课程的内容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述、发展、体系、其法学基础理论以及其基本原则,环境权与资源权,自然资源保护法,环境污染防治法,环境管理体制和监督管理制度,环境法律责任和国际环境法。通过对这些内容的系统学习,使学生掌握环境法的基本内容。 教材:金瑞林,《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 参考书目:吕忠梅,《环境法》,法律出版社,1997 韩德培,《环境保护法教程(第四版)》,法律出版社,2005

    法律的主修课程有哪些?

    主要课程有:

    1、法理学。是以整个法律现象的共同发展规律和共同性问题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它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

    2、《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是政治教育专业学生的必修课程,是政治教育专业学生必须掌握的马克思主义基础理论知识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3、《宪法学》。宪法学是以宪法为研究对象的一门学科,属于法学的分支学科。

    (婚姻家庭法律付费课程有哪些)对婚姻与家庭法课程的收获

    4、《刑法学》。刑法学以世界各国刑法为研究对象,是研究犯罪和刑罚、刑事责任及其罪刑关系的科学。它属于部门法学的范畴,是部门法学中最重要的学科之一。

    5、《逻辑学》。研究思维规律的学问。逻辑和逻辑学的发展,经过了具象逻辑—抽象逻辑—具象逻辑与抽象逻辑相统一的对称逻辑三大阶段。

    扩展资料:

    课程介绍

    《法理学》、《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大学语文》、《基础英语》、《计算机基础》、《宪法学》、《民法学》、《刑法学》、《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概论》、《邓小平理论》、《婚姻法》、《国际法》、《法学基础》、《行政法》、《逻辑学》、《律师实务》

    《会计学基础》、《审计学基础》、《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外国语》、《劳动法》、《婚姻家庭法(一)》、《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概论》、《合同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

    法律文书写作、(《中国法律思想史、》《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票据法》、《保险法》、《税法》、《金融》、《公证与律师制度》、《房地产法》任选三门)、毕业论文。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法律专业

    读法律的同学都修了哪些课?

    《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含物权法和侵权责任法)》《民事诉讼法》《商法(含债权法和公司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经济法》主修的就是这些,也是司法考试的重头戏.别的选修无所谓了.书建议你看人大的,比较权威,除了少数几个院校自己编书以外,全国很多开设法学专业的院校都是人大的教材.呵呵,祝你好运!

    婚姻家庭律师的服务内容一般有哪些

    一、婚姻家庭法律咨询二、起草审查法律文书三、婚前婚内财产见证四、夫妻共同财产调查五、参与协议离婚谈判六、监管共同财产分割七、代理离婚诉讼八、代理遗嘱见证执行九、代理遗产监管十、代理生效判决执行十一、家庭个人法律顾问

    法学专业核心课程是哪些

    法学的核心课程就是十四门,所有法学院都要必修的.民法,商法,刑法,民诉,刑诉,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法制史,宪法,法理学,经济法。 其他一系列法都以这十四门为基础,可从中分出.

    婚姻法学 主要包括哪些内容?

    其内容主要包括关于婚姻的成立和解除,婚姻的效力,特别是夫妻间的权利和义务等。从调整对象的性质看,婚姻法既包括因婚姻而引起的人身关系,又包括由此而产生的夫妻财产关系。 婚姻法的内容多数为强行性规范,概念上有广义和狭义的区别,广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除婚姻外,还包括家庭关系,其名称是在扩大意义上使用的,如1950年和198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既有结婚、夫妻关系和离婚的规定,又有关于父母子女和其他家族成员间权利义务的规定。其内容较亲属法窄,但较狭义的婚姻法宽,实际上是婚姻家庭法。狭义的婚姻法的调整对象仅限于婚姻关系,其名称是在严格意义上使用的,如《南斯拉夫塞尔维亚社会主义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和婚姻中的法律关系由本法规定”,不涉及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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