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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补偿款附着物)连夜盖小楼 征地多要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张白白 征地拆迁小常识 时间:2022-08-15 13:01:46

一晚上的时间,平地起了一幢小院,这楼用脚来一踹,墙就可倒;几天时间,水塘被改成了大棚蔬菜;本来已经死了的黄芪党参,用盐腌完,也被“种”到了土中……这种咄咄怪事,现如今在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司空见惯。昨日,经济开发区通报了4起、6名被告人骗领我国征地补偿款而获刑的案例。据了解,那也是近些年沈阳初次依法查处并裁定此类案子。

骗赔偿款患上10年刑

近些年,一些犯罪分子趁铁西老工业园区的调整改造和国家铁路、公路建设征收土地之时,以租赁承包农村土地之名,在被征地区域抢种、抢栽各种花卉,抢建各种各样工程建筑。她们故意提升地上附着物使用价值,违法骗领我国征地补偿款。这种违纪行为比较严重侵害了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2006年4月-2007年4月,沈阳市化工区管理委员会对铁西区大潘镇林台村集体土地开展地上附着物房屋拆迁补偿。被告魏某为该地群众。

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通过案件审理后认为,当工作员到魏某家里开展地上附着物调查时,为他骗领地面上物赔偿款,将停耕后抢建、抢种的水泥柱子220根、防水套管井1眼、石榴树1800棵作出了汇报。从而骗领赔偿款6.9余万元。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清,以诈骗判处被告人魏某刑期3年,并处罚金2万余元。

在当日公布的4起案例中,6名被告人均因在政府部门下达停耕通知后抢建、抢种,骗领赔偿款而被法院各自被判3-10年刑期。

检举骗补个人行为可得奖赏

上年3月,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政策法规,下发了有关通知,依法严厉打击骗领我国征地补偿款的违法犯罪行为。目前为止,四台子村已经有11人被拘捕,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千余万元。

经济开发区征地办孙振田办公室主任表明,现阶段,经济开发区征地工作依然在有序开展中。下面,有关部门将加大工作力度,严厉查处并劝阻诈骗行为。

此外,从即日起,但凡检举故意骗领我国征地赔偿行为的举报者,经济开发区将根据违法犯罪额度给与10%-50%的奖赏(审理检举及投案自首手机:024-85835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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