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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浪刑事律师,不起诉案件公开听证的意义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2-10-25 06:20:07

为提高司法公信力,将案件处理结果置于阳光之下,近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对拟作不起诉处理的王某某寻衅滋事案、李某某交通肇事案进行公开听证。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侦查机关办案人员等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由检委会专职委员李亚洲主持,承办案件的检察官对拟不起诉处理案件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不起诉理由以及达成刑事和解情况做了详细介绍,李某某交通肇事案,造成1人重伤,该李及时救治报警,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自愿认罪认罚,被害人谅解,双方达成刑事和解协议;王某某寻衅滋事案,造成被害人损失1000多元,该王已主动赔偿,取得被害人谅解,犯罪情节轻微。两案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会上征求了侦查机关、犯罪嫌疑人、被害人以及律师的意见,均表示同意不起诉。

参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听取案件汇报后,均认为案件事实认定清楚,审查程序合法,运用法律适当,一致同意对王某某、李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并纷纷为庄浪县人民检察院的做法点赞,认为两案的处理切实体现了公开正义。公开听证,从程序上保证了案件处理的公开、公正、透明,体现了司法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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