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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解一下南阳刑事案辩护律师,律师参与检察工作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小马哥 刑法小常识 时间:2023-06-07 19:21:44

一张字条引发行业整治

“本会认为,谢某在会见在押人员时,违规传递物品,应对其从重给予行业处分,本会研究决定,中止谢某律师会员权利一年。”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律师协会向该市宛城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递交了一份《关于给予谢某行业处分决定书》。

今年4月21日,宛城区检察院驻所检察官贾志强在看守所值班时了解到,一起危险驾驶案犯罪嫌疑人秦某的辩护律师谢某在会见秦某时,向其传递了一张字条,并告知其家里正在“做工作”。

因该律师行为涉嫌妨害司法正常工作、危害监管场所安全管理,驻所检察室工作人员临场处置后,随即通知公安机关先行调查。最终认定,尽管谢某承认了传递材料的事实,但尚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对谢某违规会见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建议通知其主管部门予以处理。

传递书信事件发生后,宛城区检察院为防止犯罪嫌疑人秦某串供、翻供,立即通知案件承办单位,对字条内容进行研判和技术鉴定,后确定该内容与案件关系不大。

该院将该案件情况材料移送市律师协会,并向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对违规律师依法惩戒,强化律师职业道德。今年5月25日,市律师协会决定对谢某违规会见的行为进行公开处分,并于今年7月1日在其门户网站上公布上述决定。

据河南省律师协会透露,尽管近年来偶有律师因违反执业纪律而受惩戒,但在媒体上受到公开处分在全省尚属首例。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少数律师执业串通信息、传递财物等不规范问题,5月29日,宛城区检察院举一反三,就加强律师行业监管向宛城区司法局发出检察建议。随后,宛城区司法局下发《关于在律师队伍中开展不规范执业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整治活动的通知》,组织千余名律师开展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活动,认真学习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指导各律师事务所完善管理制度,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问题,将依法进行处理。

文:汪宇堂 杨新华 王远

编辑:赵海波 黄盈 王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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