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婚育证明怎么写,再婚后怎么开生育证明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1 05:49:09

一、再婚后怎么开生育证明

1、格式,格式其实差不多的,就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填写。证明就是证实你的实际情况的,所以不要说谎。女方可以去计生部门申请,会有表格,按照表格填写。

2、流程,针对的是已经成年的女性,就是年龄需要满18周岁到49周岁。我们一般认为49周岁还可以进行生育,算是高龄产妇了。那再婚婚育证明样本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来来了解下办理的流程吧。再婚一般是已婚已育或者已婚未育这两种其实都是一样的办理程序。首先本人亲自(如果有特殊情况可以委托他人开证明)到户籍所在地的村民或居民委员会提出当事人的婚育状况证明,也可以让当事人所在单位做婚育状况的证明,这是证明材料之一。然后到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人口计生工作机构申请办理。当事人需要填写申请表,审核当事人的材料等,审核无误即可办理再婚婚育证明。

3、材料,本地域外地与不一样的,所以大家在申请的时候要具体的询问计生办哦。这些材料都有证明的意义,所以缺一不可呢!我们一起来看看再婚婚育证明样本所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吧。本地办理:本人身份证原件;一张近期免冠照照片;居委会或单位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结婚证再婚已有子女的声明。外地办理:身份证;一张近期免冠照照片;户籍所在地镇(乡)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的婚姻生育情况证明,未育就写未育;还要在本市住所证明,租房合同或者购房合同,或者稳定职业证明;结婚证。

二、法律依据

1、经核定的生育津贴、男配偶假期工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到单位,由单位管理和发放。用人单位要依据《广州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实施办法》、《广州市实施〈广东省计划生育条例〉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支付给职工本人。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低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由用人单位按职工的实际支付,若职工本人平均工资低于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全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职工按规定享受的待遇高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用人单位自行解决。

2、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在一、二级医院分娩的一次性补贴,用人单位要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拨付的标准支付给产妇。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