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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治理结构,法人治理结构的主要内容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1 05:25:09

第二章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财产权能的两次分离

公司财产权能的分离是以公司法人为中介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的两次分离。

1、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分离,这是所有权本身的分离。

①原始所有权:公司出资者的所有权转化为原始所有权,失去了对公司财产的实际占有权和支配权。

②法人产权:公司作为法人对公司财产的排他性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转让权。这是一种派生所有权,是所有权的经济行为。

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客体是同一财产,反映的是不同的经济法律关系。

2、法人产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这是指具有经济意义的法人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公司法人产权集中于董事会,而经营权集中在总经理手中。

(1)经营权:对公司财产占有、使用和依法处分的权利,是相对于所有权而言的。

(2)区别:

①经营权内涵小,不包括收益权,而法人产权包括收益权,即公司法人对外投资可以获得收益。

② 经营权的财产处分权受到限制,一般说经理无权自行处理公司财产。

③经营权要由法人产权规定其界区,即要由董事会决定经理的职权。

01

关于公司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说法,错误的有()

A.法人产权是一种终极所有权

B.法人产权就是经营权

C.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反映的是不同的经济法律关系

D.原始所有权表现为对公司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E.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客体是同一财产

ABD

【解析】本题的考点为第二章第一节:公司财产权能的两次分离。本题CE选项说法正确,ABD选项说法错误。A选项,法人产权是一种派生所有权,而不是终极所有权,可知此项说法错误;B选项,法人产权和经营权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可知此项说法错误;D选项,原始所有权表现为股权,而法人产权表现为对公司财产的实际控制权,可知此项说法错误。本题题目要求选择说法错误的选项,故选ABD。

02

公司的原始所有权是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其表现为( )。

A. 法人产权

B. 股权

C. 监事会

D. 执委会

B

【解析】本题考点为公司的原始所有权的定义:出资人(股东)对投入资本的终极所有权,表现为股权。

03

关于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

A.原始所有权是一种派生所有权

B.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客体不是同一财产

C.法人产权表现为对公司财产的实际控制权

D.法人产权体现的是财产最终归谁所有

C

【解析】本题的考点为公司财产权能的两次分离。A选项,原始所有权是一种“终极所有权”,而不是派生的权利,故错误;B选项,原始所有权与法人产权的客体“是同一财产” ,故错误;D选项,法人产权体现的是“这一财产由谁占有、使用和处分”,故错误。

第二章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的分类和构成---发起人股东与非发起人股东

发起人股东:指参加公司设立活动并对公司设立承担责任的人。其特点有:

① 对公司的设立承担责任: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损失的,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②股份转让受到一定限制:《公司法》规定,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③资格的取得受到限制:自然人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法人是法律上不受限制者;发起人的国籍和住所受一定限制。公司法规定,发起人中必须一半以上在中国有住所。

01

下列关于发起人股东表述正确的是( )。

A. 对公司的设立承担责任

B.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2年内不得转让

C. 设立股份公司,发起人必须均为中国国籍

D. 法人作为发起人应当是法律上不受限制者

E. 自然人作为发起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ADE

【解析】本题的考点为股东的构成和分类中发起人的股东。本题ADE选项内容均符合教材所述,故正确。B选项,应当是“1年内”不得转让,故错误。C选项,发起人无要求必须是中国国籍,仅要求设立股份公司,发起人必须一半以上在中国有住所,故错误。

02

( )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法定权利的人。

A. 董事

B. 股东

C. 监事

D. 经理

B

【解析】本题的考点为股东的含义。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并享有法定权利的人。具体而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资本的一定份额,据此而拥有所有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据此而享有所有权,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故选B。

03

下列属于法人股东的有( )

A.自然人股东

B.企业法人

C.社团法人

D.投资基金组织

E.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

BCDE

【解析】A自然人股东不属于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包括企业法人,社团法人以及各类投资基金组织和代表国家投资的机构。


第二章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的性质及其职权(★★★)

1、性质:股东会是最高权力机构

2、职权:

⑴决定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⑵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他们的报酬

⑶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⑷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⑸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⑹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⑺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⑻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

⑼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⑽修改公司章程

⑾公司规定的其他职权

01

股东会依法享有哪些职权()。

A. 召集股东会会议

B.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C. 修改公司章程

D.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E.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BC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第二章第二节股东会的性质及职权。股东会依法享有以下职权:①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②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③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④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⑤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⑥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⑦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⑧对公司发行债券作出决议;⑨对公司合并、分离、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⑩修改公司章程;⑪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AE属于董事会的职权。

02

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临时会议召开的情况有( )。

A. 代表五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B. 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提议

C. 五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

D.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提议

E. 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提议

ABDE

【解析】本题考查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会的种类及召集的内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的种类分为三种:首次会议、定期会议、临时会议,其中临时会议的召开情形是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故选ABDE。

03

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

A总经理

B工会主席

C过半数股东推选的股东

D出资最多的股东

D

【解析】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召集人为出资最多的股东。


第二章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董事会制度-董事会会议

1、形式: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①定期会议

我国公司法规定,对有限公司的定期会议召开期限没有做出明确规定,交由公司(章程)自行规定。我国公司法对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定期会议的召开做出了规定,每年度至少召开2次。

②临时会议

我国公司法对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作了规定,明确了“代表1/10表决权的股东,1/3以上的董事或监事提议召开董事会,董事长应在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

2、董事会议召集和主持

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董事会会议应该提前10日通知全体董事。

01

某股份有限公司决定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根据我国公司法,该公司应当于( )前通知全体董事。

A. 2017年10月15日

B. 2017年10月20日

C. 2017年10月23日

D. 2017年10月25日

B

【解析】本题的考点为第二章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与决议方式相关内容。召集董事会会议时,应当于会议召开1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和监事,根据题目信息可知该公司决定于2017年10月30日召开董事会,因此10日前,即10月20日前通知全体董事,故选B。

02

根据我国公司法,董事会的表决实行( )的原则。

A. 一人一票

B. 一股一票

C. 累计投票

D. 资本多数决

A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董事会制度中董事会会议相关内容。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两个原则:一人一票、多数通过,故选A。

03

作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董事会是公司的( )

A. 最高权力机构

B. 咨询参谋机构

C. 执行机构

D. 对外代表机构

E. 法定常设机构

CDE

【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董事会的性质及地位。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咨询参谋机构是监事会。所以选项AB错误。


第二章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

(一)股东会的性质及其职权

1、股东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由股东在公司中的地位决定的。

2、股东大会职权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类似

(二)股东会的种类与召集(★★★)

1、种类:年会和临时会议

①股东年会: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 一次 年会。

②临时股东大会:应该在两个月内召开的情形: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提出召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01

下列情形中,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是( ):

A.董事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五分之四

B.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C.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D.单独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

B

【解析】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人数不足法律规定人数的2/3;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1/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董事会认为必要时;监事会临时提出召开;公司规定的其他章程

02

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开(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提交董事会。

A. 十

B. 五

C. 四

D. 三

A

【解析】提前10天提出临时提案。

03

根据我国公司法,关于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有()

A.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两次

B.股东大会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C.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

D.股东大会增加注册资本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E.股东大会享有对公司重要事项的最终决定权

CE

【解析】本题的考点为第二章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A选项,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而不是两次,故错误;B选项,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股东所持股份既是公司股本的组成部分,也是股东权的计算依据,一股一权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行使股权的重要原则,而不是一人一票,故错误;D选项,股东大会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的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绝对多数通过,而不是过半数通过,故错误。


第二章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第一,独立董事应该具有独立性,以下人员不得担任独立董事:

①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

②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以上的股份或上市公司前10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③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在上市公司前5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④最近一年内曾经有前三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⑤为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⑥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⑦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人员。

01

独立董事的职权之一是( )。

A. 任免董事

B.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C.制定公司董事的薪酬

D.提议召开董事会

D

【解析】考察独立董事的权利。选项ABC属于独立董事可以发表独立意见的,但是不是职权。

02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由( )。

A. 股东会决定

B. 董事会决定

C. 全体职工决定

D. 公司章程规定

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组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任期与有限责任公司一样,均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故选D。

03

2018年10月10日,某股份有限公司半数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根据我国公司法。该公司董事长应当于。( )前召集和主持该会议。

A. 2018年10月20日

B. 2018年10月15日

C. 2018年10月25日

D. 2018年10月17日

A

【解析】 本题的考点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议事规则与决议方式。符合召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临时会议情形的,董事长应当自接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本题已知2018年10月10日提议召开,10日内,即2018年10月20日前召集和主持会议,故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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