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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新政策,失业保险金新政策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1-10 17:06:09

就业是最大的民生,为继续加大稳岗促就业政策力度,保持就业稳定和经济平稳运行,近日,人社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部署了哪些援企稳岗的新举措?稳岗返还资金如何领取?缓缴社保费是否影响职工权益?人民网记者梳理了权威部门的详细解答。

怎样援企稳岗促就业?

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积极就业政策的有机组成部分,失业保险具有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功能,是一项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的制度安排。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要求,延续降低费率,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使用1000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支持稳岗和培训。4月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实施一系列阶段性、组合式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措施。

近日,人社部副部长俞家栋表示,《通知》提出了8条实实在在的举措助力稳就业保民生。他表示,《通知》既有支持参保企业稳岗扩岗的政策,也有助力参保职工技能提升的政策,还有兜牢参保失业人员生活底线的政策,是一套政策组合拳。和以往的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相比,本次的政策更加注重系统协同,精准施策。

《通知》聚焦受疫情冲击最大的困难行业,在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1年的基础上,新增对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5个特困行业企业实施阶段性缓缴不同期限的社保费,缓解企业资金压力。

《通知》 聚焦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持续承压的中小微企业,大幅提高稳岗返还比例,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快审快发,为企业及时输血供氧,从源头上稳住岗位稳住就业。

《通知》聚焦劳动者及失业人员,扩大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激励劳动者学习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在常规保失业人员生活待遇发放、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的基础上,再延续实施失业保险保障扩围政策1年,最大化做到应发尽发,应保尽保。

此外,今年失业保险进一步突出培训在应对疫情中的稳岗功能,又新增了三项阶段性政策。如基金结余较多且突发疫情的地区,可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近年来,在疫情影响下,失业保险积极发挥保生活、防失业、促就业的功能作用,创新实施了一系列减负稳岗提技能保生活的政策措施,不断向社会释放政策红利。

“本次政策预计总共会释放4500亿政策红利。”俞家栋说,该政策红利必将进一步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助力“六稳”“六保”,特别是稳就业、保民生,作出积极贡献。

如何支持技能提升?

近年来,失业保险持续加大支持技能提升力度,实施了一系列常规和超常规的政策举措。常规支持政策有职业培训补贴,技能提升补贴和东部七省(市)促就业试点政策三项,超常规支持政策主要是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要求,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划转1119亿元支持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

人社部失业保险司司长桂桢介绍说,今年失业保险加大支持技能提升,在延续实施三项常规政策基础上,又新增了三项阶段性政策。

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基金结余较多且是突发疫情的地区,可对受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按每名参保职工不超过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增加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失业保险基金备付期限在两年以上,并且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不足的统筹地区,在各项保生活稳岗位政策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提取累计结余4%左右的失业保险基金充实到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中,统筹用于职业技能培训。

拓展技能提升补贴政策受益范围。由目前的在职职工拓展至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

三项常规政策加上三项阶段性政策,今年预计释放技能提升政策红利约500亿元。

稳岗返还资金如何领取?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预防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返还一定比例失业保险费,激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这一政策实施7年来共向1298万户次企业发放了2584亿元稳岗资金。”俞家栋表示,这次通知充分考虑环境变化和形势需要,对稳岗返还政策做了两方面优化。

一是向中小微企业倾斜,允许基金备付期限1年以上的统筹地区,将中小微企业返还比例由60%最高提至90%。同时,进一步畅通资金返还渠道,对没有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以将资金直接返还到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

二是在经办上突出“免申即享”。“疫情发生以来,部分省份积极探索通过后台数据比对,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变‘企业找政策’为‘政策、资金、服务找企业’。”俞家栋说。

“目前,多个省份已完成首轮发放,超30亿元稳岗资金已直达企业。下一步,我们将加大指导力度,督促各地加快数据比对、加快资金发放。”俞家栋表示。

在推动企业“免申请、免填表”领取返还资金的同时,人社部将全面调整经办模式,让失业人员也能更便捷地领到失业保险待遇。

受疫情影响,失业人员可能无法现场办理手续,如何保障失业人员快捷、及时地拿到失业保障?

桂桢表示,人社部将深入开展失业保险待遇“畅通领、安全办”行动,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线上线下并行办理,全面推广“三免”经办新模式,努力让失业人员更方便、快捷地领到失业保险。

此外,所谓“三免”新模式,包括“免跑即领”“免证即办”“免登即发”。

桂桢介绍说,失业人员可以登录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上的全国统一入口申领,或者通过电子社保卡、掌上12333等人社部官方渠道申领,也可以到各地人社部门的网站、公众号申领。

失业人员无须提供失业证明,无须转移个人档案,无须现场签到,仅凭身份证或社保卡即可申领。失业人员申领失业保险金,可先发放后办理失业登记,申领失业补助金无须办理失业登记。

缓缴社保费职工权益会否影响?

通知不仅部署了失业保险的新政策,还作出了养老和工伤保险的新安排。

“阶段性实施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政策,适用范围为5个特困行业的所有企业。”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司司长郑文敏介绍称,这5个行业中以单位方式参保的、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单位可以参照执行。缓缴对象为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缓缴企业费款,会不会影响职工社保权益?

据了解,缓缴失业保险费期间,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缓缴工伤保险费期间,不影响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间,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的,企业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后,不影响养老保险待遇。

记者了解到,养老保险费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至6月的费款,最迟在2022年底前补缴到位;失业、工伤保险可以缓缴所属期为2022年4月至2023年3月的费款,原则上在期满后一个月内补缴到位。

此外,已缴纳所属期为4月份费款的企业,缓缴月份可以顺延一个月,也可以申请退回费款。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且不影响享受前述降费率政策和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至2023年底前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郑文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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