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正纯是青岛某公司员工。2015年1月23日,因嫖娼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10日。
2015年2月4日,公司依据《违规违纪处理规定》及《员工守则》“三、劳动纪律3旷工(3)”规定“连续旷工三天或以上或年内旷工累计五天以上者,解除其劳动合同”的规定,以段正纯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无故旷工累计6天为由,作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2015年2月5日,段正纯收到该通知书。
2015年2月27日,段正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请求裁决公司支付赔偿金4万元。
2015年4月7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裁决,驳回段正纯的请求。
段正纯不服该裁决书,诉至一审法院。
员工意见:我不是旷工,是因为被限制人身自由无法上班
段正纯主张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2月2日期间并非故意旷工,而是被公安机关限制了人身自由无法上班。
段正纯称,被派出所带走时,是公司人事部工作人员王七发短信通知段正纯到单位办公室开会,随后被派出所带走的。
段正纯称,在被拘留期间曾用拘留所工作人员的手机给公司主管打电话请假。段正纯提交通话详单,该通话详单记载“2015年1月26日10时19分,本地主叫135××××0537,通话时间3分58秒,1月26日10时36分,本地主叫135××××0537,通话时间2分42秒”。
一审判决:嫖娼被拘留不能上班不属旷工
一审法院认为,段正纯因嫖娼被公安机关系从公司直接带走,段正纯在拘留期间曾给公司工作人员打过电话,因此,一审认为公司在解除段正纯的劳动合同时应当给段正纯申辩的机会,且段正纯因违法行为被限制人身自由并不属于无故旷工,因此,公司以旷工为由解除了段正纯的劳动合同不合法,应当向段正纯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段正纯于2011年4月22日到公司工作,至2015年2月5日被解除劳动合同,工作年限为3年零10个月,赔偿金为4万元(5000元/月×4个月×2倍)。
一审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第八十七条之规定,判决: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段正纯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4万元。
公司上诉:因违法被拘留,构成旷工,公司解雇合法
公司认为一审法院要求公司应当给段正纯申辩的机会没有法律依据。无证据证明段正纯曾在拘留期间给单位工作人员打过电话。无证据证明公司知道段正纯被拘留的事实。段正纯系因违法被拘留,构成旷工,违反单位规章制度。
二审判决:段正纯未能到单位上班系因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并不属于无故旷工
中院经审理认为,本案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问题是:公司解除与段正纯的劳动合同是否是违法解除。
对此,本院认为,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的规定,段正纯系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符合单位解除劳动动合同的法定情形。
其次,段正纯于2015年1月23日从公司被公安机关带走,因而至2015年2月2日期间未能到公司上班。公司欲以旷工为由对段正纯作出处理,理应对段正纯为何被公安机关带走以及为何未上班进行核实。
即使公司当时无法核实,也应当在段正纯于2015年2月5日签收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时,向段正纯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给段正纯申辩的机会。
本案中,段正纯未能到单位上班系因被公安机关限制人身自由,并不属于无故旷工,而公司未了解核实相关情况、未给段正纯申辩的机会,即以旷工为由解除了与段正纯的劳动合同,依据不足。
因此,公司解除与段正纯的劳动合同属违法解除,一审判令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并无不当,本院予以维持。
案号:(2016)鲁02民终1958号(当事人系化名)
来源:劳动法库
编辑:陈冰娟
免责申明:网站部分图文信息转载于网络,已标明来源和作者,如有侵权,联系即删。
婚姻登记查询,防止被小三如何查婚姻状况状态,有没有结婚
1⃣️最近律师事务所,接了很多关于客户婚姻的案子,2⃣️许多都是被已婚渣男渣女骗婚,恋爱。3⃣️接了这么多类似的案子已经对这些行为深恶痛绝了。4⃣️如果需... 时间:2022-10-30转账支票的填写样本,你搞清楚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了吗英文
你了解现金支票和转账支票的区别吗?今天小编就给大家整理一下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支票的应用在企业之间非常广泛,并且针对不同的业务需要... 时间:2022-10-30侵权法,侵权法属于什么法
2022年1月13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侵权纠纷案件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解释》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临萍、最高人民法院环... 时间:2022-10-30个人所得税,新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每月8000元工资要扣多少税
每月的工资为8000元,基本上是不缴纳个人所得税的。这主要是个人所得税的计征是依法缴纳五险一金,扣除个人专项附加等费用以后,如果每月的工资还超过5000元以上... 时间:2022-10-30成都律师,成都律师事务所免费咨询
时间:2022-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