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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南太湖律师事务所,浙江南太湖律师事务所徐芬芬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24 15:54:11

中国日报北京6月21日电(记者 张琰)6月20日上午,全国律协召开新闻发布会,全国律协发言人蒋敏通报了今年4月 律师受到公开谴责及以上行业纪律处分的十起典型案例。

1.贵州省律师协会因杨再兴律师犯危险驾驶罪,给予其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2018年12月13日,贵州黔东律师事务所杨再兴律师(执业证号:15222198610545228)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酒后禁止驾车的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被铜仁市碧江区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2019年4月,贵州省司法厅给予其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11日,贵州省律师协会给予杨再兴律师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2.浙江省律师协会因叶海江律师犯诈骗罪,给予其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2018年10月25日,浙江省平湖市人民法院作出刑事判决,认定浙江潮乡律师事务所叶海江律师(执业证号:13304200110726924)担任周某辩护人期间,在应当知道案外人陈某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钱财的情况下,与陈某达成默契,利用辩护人身份,为陈某骗取周某50万元提供实质帮助,构成诈骗罪(免予刑事处罚)。2019年4月4日,浙江省司法厅给予其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12日,浙江省律师协会给予其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3.天津市律师协会因天津津茂律师事务所为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人员违法执业提供便利、违规收案收费,给予其取消会员资格的处分。2019年2月,天津市司法局因天津津茂律师事务所受理业务不按规定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委托合同,不向委托人开具律师服务收费合法票据;对本所律师疏于管理,为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人员以律师身份参与诉讼提供便利,以“天津津茂律师事务所”名义出具委托书和律师事务所函(负责人与非律师在天津市津南区人民法院等10家人民法院共代理案件19件),给予其吊销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2019年2月27日,天津市律师协会给予天津津茂律师事务所取消会员资格的行业纪律处分。

4.天津市律师协会因丁振辉律师干扰诉讼、违规收费,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十二个月的处分。2019年2月,天津市和平区司法局因天津津茂律师事务所丁振辉律师(执业证号:11201199310856660)作为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存在明知刘某伪造律师证件,冒充本所执业律师身份的情况下,仍与其一同参与民事诉讼案件代理工作及违规收费的行为,给予其停止执业十二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2月27日,天津市律师协会给予丁振辉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十二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5.天津市律师协会因张立德律师诱导当事人行贿,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一年的处分。2019年2月,天津市河东区司法局因天津轩昂律师事务所张立德律师(执业证号:11201200510345026)在代理案件诉讼活动中,为达到使犯罪嫌疑人减轻处罚之目的,指使诱导委托人出资并通过关系人向承办法官疏通行贿,给予其停止执业一年的行政处罚。2019年3月18日,天津市律师协会给予张立德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一年的行业纪律处分。

6.吉林省四平市律师协会因赵勇律师代理不尽责、违规收费,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处分。2018年10月10日,吉林省四平市律师协会收到吉林省律师协会转来的投诉,反映吉林赵勇律师事务所赵勇律师(执业证号:12203200710387362)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代理活动。经四平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赵勇律师在代理权限为“一般诉讼代理”情况下,于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后,代表委托人在法院宣判笔录上作出“不上诉”的意思表示,超越了委托权限,且通过微信转账方式收取了当事人代理费人民币1万元,未出具发票。2019年4月1日,四平市律师协会给予赵勇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7.山西省太原市律师协会因刘庆平律师违规会见,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处分。2018年9月5日,山西省太原市律师协会接到山西省交城县人民检察院的建议函,反映山西景谐律师事务所刘庆平律师(执业证号:11401199010860635)违规会见。经太原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刘庆平律师在看守所会见时,确有向在押人员传递香烟的违规行为。2019年1月15日,太原市律师协会给予刘庆平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8.浙江省湖州市律师协会因陆皋峰律师违规会见,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处分。2019年3月18日,浙江省湖州市司法局因浙江南太湖律师事务所陆皋峰律师(执业证号:13305201710638046)会见犯罪嫌疑人时,为其带出书信传递给他人,给予其停止执业六个月的行政处罚。2019年4月1日,湖州市律师协会给予陆皋峰律师中止会员权利六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9.浙江省温州市律师协会因曾旭律师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授权委托书,给予其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的处分。2018年11月19日,浙江省温州市律师协会接到平阳县人民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反映浙江九凰律师事务所曾旭律师(执业证号:13303201110174849)在未取得当事人授权情形下,向法院提供虚假授权委托书。经温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曾旭律师确有未经当事人授权,擅自代为在委托书上签字,向法院提供虚假授权委托书的违规行为。2019年4月10日,温州市律师协会给予曾旭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10.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因陆庆一律师违规收费,给予其公开谴责的处分。2018年10月25日,广东省东莞市律师协会接到投诉,反映广东潇水律师事务所陆庆一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0410385004)案外私自收费。经东莞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陆庆一律师确有以个人名义开具收条,向当事人额外收取费用的行为。另查明,陆庆一律师曾因私自接受委托、私自收费,于2016年7月27日被东莞市律师协会给予训诫的行业纪律处分。2019年4月3日,东莞市律师协会给予陆庆一律师公开谴责的行业纪律处分。

(编辑:严玉洁 黄河流)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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