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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改为民法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17 22:22:07

作者:上海财经大学常务副校长、二级教授、博导徐飞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需要一个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对其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办好这件事,等不得,也急不得。

共同富裕是从低层次到高层次的过程富裕。显然,富裕是有层次的。以前需要解决“有没有”的问题,现在和未来则需要解决“好不好”的问题。以“民以食为天”中的“食”为例,其层次性表现为从“吃得饱”到“吃得好”,再到“吃得健康”。相应地,共同富裕也有其层次。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到2035年的目标是“人民生活更为宽裕,中等收入群体比例明显提高,城乡区域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迈出坚实步伐”;到2050年的目标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我国人民将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这两个目标不仅鲜明地体现了改善人民生活、缩小差距、实现共同富裕的要求,也充分体现了实现共同富裕的阶段性、层次性和过程性。中国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从基本小康到全面小康,再到高水平富裕,是一个接续奋斗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循序渐进,久久为功。几十年来,中国经济的加速发展使我国就业率大大提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实施使劳动者的基本权益得到了较好保障,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历史性地消除了绝对贫困,区域性整体贫困得以解决,所有这些都为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

过去40余年,中国已确立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包括各类企业多种多样的薪酬分配制度,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多种形式的经营性收入、资产性收入分配制度等;以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为主要手段的再分配调节框架初步形成,包括个人所得税、五险一金、年金、补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最低收入保障体系、取消农业税等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制度和惠农转移支付均已建立。但是,我们要对共同富裕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有充分估计,推进中不吊高胃口,不搞“过头事”,充分兼顾需要和可能,既尽力而为满足实际需求,又量力而行保障持续供给。在社会民生领域需要特别强化系统观念,将系统谋划、辩证思维贯穿始终,要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确定合理的阶段性发展指标和标准。在由全面小康迈向共同富裕的过程中,既要打攻坚战,更要打持久战,坚持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把保障和改善民生建立在经济发展和财力可持续的基础之上,重点加强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建设。同时,坚持稳中求进,按照经济社会发展规律,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接力全面小康,加速由中等收入国家发展成为高收入国家的建设进程,力争早日实现共同富裕从低层次向高层次的跃升。

来源: 人民论坛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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