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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案件起诉主体是谁,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损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7 07:57:04

前面两篇文章跟大家讲解了交通事故的责任主体和可主张请求的赔偿项目。今天介绍一下赔偿请求如何主张和向谁主张:

一、交通事故中的双方当事人对于事实清楚、责任认定无争议的,可以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

特别提示:

1、最好要求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警察现场处理,出具书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再自行协商处理赔偿事宜;

2、若不要求交管部门出具书面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定要在确保安全和保障交通秩序稳定的情况下进行拍照、视频留存。同时,双方拟订书面“协议书”,载明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身份证号、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号牌、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事故形态、碰撞部位、当事人的责任等内容,最后打印2份由双方当事人签字按手印;

3、达成自行协商协议后,可以由当事人自行赔偿,也可向对方保险公司办理损害赔偿事宜。

若达成协议后对方不履行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对于人身财产损失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后10日内书面请求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交管部门制作调解书,由双方签字按手印后生效;调解不成,交管部门出具调解终结书,由当事人通过法院诉讼方式解决。

三、对于交通事故中的人身财产损失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前民事诉讼解决。

1、如果对方车辆投保了“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可以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

2、如果对方未依法投保“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只能起诉侵权人承担人身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注意: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顺序是先由承保强制保险的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保险的保险公司予以赔偿;仍旧不足部分由侵权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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