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南雄7月份交通事故最新,肇事逃逸伪造现场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4 21:42:12

近日,韶关南雄市发生一起奇葩的交通事故,一男子驾驶摩托车撞倒一名老人后,为了避免承担责任,竟然伪造现场,并假装路人报警后逃逸。最终,这漏洞百出的伎俩被民警识破。

事发当天下午14时左右,一男子报警称,其路过南雄市区北城大道红绿灯附近时,发现一名老人自己摔倒在公路中间,于是将老人扶至公路边。

接到警情后,南雄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当民警在事故现场进行初步勘察,却发现与报警人所说的情况不相符。正当民警对现场进行再次勘察时,医院那边也传来消息称,受伤老人的身上有碰撞伤,不像走路单方面摔倒形成的伤情。

民警立即调取周边的大量监控,对案发时现场情况进行追踪分析研判。功夫不负有心人,很快民警锁定了肇事车辆是一辆摩托车,但却发现事发后,这辆摩托车就再也找不到任何痕迹,难道肇事车辆会凭空消失?

民警根据这辆摩托车出现在事故现场的时间,经过不懈的努力,抽丝剥茧,锁定了肇事司机的逃跑方式和逃跑方向,发现报警假装好心路人的男子杨某竟然是肇事司机。

发现这一情况后,9月26日上午,民警将杨某传唤到南雄市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调查。经过审讯,违法人员杨某交待了其驾驶摩托车肇事并伪造现场逃逸的违法事实。原来,9月23日下午14时左右,杨某驾驶摩托车行驶至火车站红绿灯路段时,未观察右后方来车却随意变道,在变道过程中又因避让一辆小轿车,导致其碰撞到正在路上行走的行人。事故发生后,杨某将受伤老人扶到路边,见老人伤情严重,他担心事故需要承担较大的医疗费用,于是迅速清理了事故现场,并将肇事车辆藏匿起来,拨打了110报警谎称自己是路过现场的路人,并对稍后到达现场的家属称老人是在道路上自行摔倒的。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南雄市公安局依法对杨某处以行政拘留二十日的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