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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股骨骨折标准是几级,狗撞人致9级伤残主人赔14万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0-01 18:58:09

中新网三亚12月10日电 经过近半个月的走访调查、蹲守,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三亚中院”)执行干警7日终于在一家饭店找到被执行人冯显为,并将其拘传至法院。涉一起饲养动物损害责任纠纷案件的冯显为被拘传后仍拒绝履行生效判决,于当天下午被司法拘留。

事情还要从2017年12月29日说起。当天许某抱着自己七个月大的女儿廖某某在三亚市金鸡岭社区东一巷路口附近散步,不料从身后窜出一只大狗,从许某胯下冲过,将许某绊倒,导致孩子也摔倒在地上,造成头部、脸部和腿部受到不同程度的损伤,且该狗还咬伤了孩子的左脚。 经医生诊断,廖某某左腿股骨骨折,骨骺损伤,可能留下后遗症。即使经过手术治疗,孩子的情况也不容乐观,未来两年内都要持续进行复查。

事故发生后,廖某某的父母将该狗的主人冯显为告上法庭。案经城郊法院审理,经司法鉴定廖某某因摔伤导致左股骨远端骨折累及骨骺评定为十级伤残,法院由此判处冯显为赔偿廖某某损失人民币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冯显为却拒不履行赔偿义务,无奈之下,廖某某的监护人于2018年7月25日向三亚中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吴忠向被执行人冯显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督促其尽快履行义务。不料,冯显为却跟执行法官玩儿起了躲猫猫,法定期限届满后不但未向法院如实申报财产,在接到执行法官的电话时,冯显为嘴上答应着来法院协商赔偿事宜,挂了电话便没有了下文。执行法官认为冯显为的行为属于逃避履行责任,遂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并作出拘留决定书,准备对其采取强制措施。

然而,就在强制执行工作进入关键阶段的时候,冯显为却搬了家,早已不知所踪,执行一度陷入僵局。经过一番考虑,执行法官决定带着法警深入到案发地附近走访调查,寻找冯显为。功夫不负有心人,经过近半个月的努力,终于找到了冯显为的租住地,遗憾的是没有发现冯显为本人。于是执行法官决定与法警轮流在附近蹲守,等待冯显为的出现。

12月7日下午2点多,冯显为的身影终于进入了执行法警的视线,这时候的冯显为正骑着电动车准备出门,执行法警立即骑上电动车尾随其后,接着给吴忠法官打电话报告情况。最后,执行人员在一家饭店成功将冯显为控制,并拘传至法院。

在执行法官释法明理、耐心劝解并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法律后果之后,冯显为仍拒绝履行义务。为维护司法的尊严及权威,三亚中院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以示惩戒。

(原题为《婴儿被狗撞成十级伤残 狗主人不履行判决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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