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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找律师吗,寻衅滋事罪也要依法适用刑法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5 05:37:04

关于寻衅(xin)滋事罪有好多朋友不理解为何这个罪名好像哪里都可以用,其实寻衅滋事罪本来就是一个兜底的罪名,也有人说寻衅滋事罪就是一个筐,啥也也不像的违法行为都可以往里面装。

其实寻衅滋事罪从字面上理解就是没事找事,给你制造麻烦。说它是个筐也没错。寻衅滋事罪是1997年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时,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转化而来的罪名,当时的流氓罪最高都可以判到死刑。

现在关于寻衅滋事罪,法律规定是这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的定义,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目前寻衅滋事罪最高也可以判处十年有期徒刑。这个罪名目前有扩大解释的趋势。除了上面的5点行为外,现在也把这个罪名的适用范围扩大到了网上的行为规范。也就是说你到网上随便乱发、乱说造成了秩序严重混乱的,也构成寻衅滋事罪。

201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明确利用网络实施寻衅滋事犯罪的认定,规定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行为,以及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不过,法律就是法律,尤其是刑法直接涉及到个人的人身自由,也不能认为寻衅滋事罪是个口袋罪就无原则地往里装。或者说随意扩大解释那也是不对,甚至是有害的。比如骂人是不是寻衅滋事,骂JC是不是就可以定寻衅滋事?实践中这种情况被定为寻衅滋事罪是存在的,骂人本身不是犯罪行为,必须骂大街且达到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才可能定寻衅滋事罪。所以不能因为身份不同就骂不得,也不可能骂不同的人有的是犯罪,有的不是犯罪。那样的话法律就太儿戏了。所以我们说寻衅滋事罪也必须依法适用,必须是具有1.随意殴打他人、2.随意追逐、拦截、辱骂他人、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四种行为,且情节严重。这个情节严重应当是造成严重不良的社会影响才可以适用。(作者:炜衡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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