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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找代理刑辩律师,天津找代理刑辩律师多少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5 00:07:41

非法经营,终获无罪

主办律师:王雪莉律师

1. 联系方式:电话:13389971957 微信:13389971957

2.个人简介:王雪莉律师,天津市人大代表,全国巾帼建功标兵,天津市“三八红旗手”,天津多所高校特聘教授,天津电视台常年客座嘉宾,天津律协政府法律顾问委员会主任,入选《中国刑辩大律师》,天津市首届刑辩大赛笔试口试双料冠军。

主任点评

行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雪莉律师以精深的法律功底和多年的业务经验,紧紧抓住指控被告人夏某某犯非法经营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夏某某冒用某公司名义生产通讯铁塔,且不排除夏某某代某公司签订铁搭加工合同的合理可能,依法依法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最终,被告人被无罪释放,辩护工作取得巨大的成功。

案情简介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夏某某冒用某金属结构有限公司的名义,使用该公司资质复印件与某工厂签订了27座讯铁塔的承包合同(合同标的655万余元),并在无任何生产资质的情况下,在某县租赁场地组织工人进行生产通讯铁塔的工作。被告人夏某某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以非法经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承办过程

被告人夏某某被提起公诉后,其亲属从外地到天津,委托行通律师事务所主任王雪莉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经过庭前会见被告人、调取相关证据,庭审期间,辩护律师依法依法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认为指控被告人夏某某犯非法经营罪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夏某某冒用某公司名义生产通讯铁塔,且不排除夏某某代某公司签订铁搭加工合同的合理可能,并依法向法庭提供了大量有利于被告人夏某某的证据,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无罪判决。

承办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公诉机关指控夏某某犯非法经营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对辩护人提交的无罪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宣告被告人夏某某无罪。检察机关未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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