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九江找律师,九江找律师做房产公证见证那个好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5 00:01:52

“这电脑买回来还没用就坏了,拿回去修了三四次也没修好,卖家说不能退,到现在就直接不管了。”近日,市民王女士在购买了一台价值3170元的组装台式电脑,使用一周后就频繁出现黑屏重启的问题,经过四次修理,问题还是没有彻底解决。“现在我要退货,商家不同意。”王女士说道。

据王女士介绍,3月24日,她在步行街的才升科技店内购买了一台价值3170元的组装台式电脑,在使用一周后,便发现电脑频繁出现直接黑屏重启的问题。王女士便将电脑拿回去修理。在检测一番之后,店主表示电脑硬件没有问题,是软件“不兼容”所导致的问题。随后店主将电脑系统重装了一遍,并表示没有问题了。

不料,王女士回去之后没多久,电脑再次出现类似问题。无奈之下王女士再次送修。“后来又重装了一遍系统,但还是有问题。前后一共修过四次,主板也换新的了,还是不行,我只能选择退货。”王女士说道。

“按理说修了这么多次都没有修好,退货是理所应当的,但商家却表示不能退。”王女士称,虽然商家承诺为她解决黑屏重启的问题,但新买的电脑经过多次“大手术”让她心里很不舒服,“这电脑买来后就一直出问题,就算现在修好了,以后不知道会不会再坏”。

随后,记者找到了才升科技的店主冯先生,冯先生表示,组装电脑是用不同品牌的配件组装起来的,不能像品牌电脑那样享受“三包”服务,所以经销组装电脑的商家在销售组装电脑后基本是不包退换的。“目前我们正在检测这台电脑,会为王女士解决这个问题”。

对此,九江某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在查询相关资料后表示,根据《微型计算机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三条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实行谁销售谁负责三包的原则”,如计算机的全部零配件均由某一家商家提供,并由其组装销售,则该商家应为其提供“三包”服务。该律师表示,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微型计算机主机、外设商品出现本规定《微型计算机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由销售者负责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免费为消费者退货,并按发货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