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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找办理债权债务律师诉讼费,法官与律师相互打分,带来了什么好处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4 22:08:26

□ 本报记者 王 春

□ 本报通讯员 汤婧婧 蔡嫦嫦

曾经,你是不是特别想对某位法官或律师吐槽而苦于无路径表达?或者,是你想为某位优秀法官或律师点赞而没有直接方法?相比,浙江省温州市的律师与法官,就没有这些烦恼,因为温州在全国首创法官与律师互评机制,律师与法官可以上网“背靠背”相互打分,还可以通过备注留言及时表达想法。

在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保障律师诉讼权利和规范律师参与庭审活动的通知》之前,温州市法官协会、律师协会就签订了《关于进一步落实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的意见》,将建立法官与律师的互评机制作为其中一项重要内容。

2017年8月,温州市中院和市司法局出台了《法官与律师互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在全省率先借助信息化平台开展法官与律师网上互评工作。

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亚农向《法制日报》记者介绍说,法官与律师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律职业共同体是否成熟,是一个国家法治建设是否成熟的标志之一。作为经济先发地,法治建设也应努力先行,2017年以来,温州积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律师职业权利保障机制,建立法官与律师的互评机制,推动彼此尊重、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关系,促进法律职业共同体良性互动,共同塑造良好职业形象。

线上互评避免线下弊端

法官与律师,是司法活动的重要主体,有着共同的精神信仰、价值追求、语言风格、知识体系。

但在司法实践中,在一些法官的眼里,律师只是“自由职业者”“官司代理人”,受一些歧视性观念影响,律师工作往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个别法官与律师之间或存在不正当交往甚至违法交易等问题,对司法权威、法律职业形象造成了严重损害。

《实施办法》规定法官与律师的互评在网上进行,对此,温州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陈有为解释说,“客观公正的相互评议,是规范法官与律师关系,推动法官与律师之间形成良性互动的重要基础和有效途径,在网上展开互评,就是为了避免出现传统纸质调查问卷互评模式存在的滞后性强、保密性差、相互不了解,面对面座谈互评模式容易流于形式、相互给面子等弊端,从而提高便捷程度。”

记者了解到,宁波设立了“法官律师互评互督平台”;台州、温岭出台互评办法定期收集交换评议情况;上海、天津等地也为法官律师互评提供了平台,但像温州这样针对个案要求法官与律师每案必评,在全国尚属首次。

温州市律师协会会长叶连友说:“温州在推动律师与法官良性互动关系上有着良好基础,2011年就签订了良性互动的协议,开展了法官与律师共同参与的活动,还在全省首创了律师执业信用管理评价,去年又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深化落实,促进律师与法官彼此间进行全面评价,有利于彼此相互配合、相互监督,有利于司法公正,树立律师良好形象。”

赋分定档细化评议标准

《实施办法》明确,法官与律师相互评议工作,由温州市法官协会和市律师协会负责具体组织开展。

温州以个案办理流程为载体,对有律师参与诉讼并具完整程序的案件,要求法官或律师在结案时,分别对案件的承办律师、经办法官进行独立、客观的评价,实行一案一评。

2017年9月,温州开发的法官与律师个案互评系统,直接建在全省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上,实现与法院立案系统的数据互通,自动导入全市所有诉讼案件,为法官与律师互相评议提供了有力的载体支撑。

《实施办法》统一评价内容和标准,确定法官与律师各10个方面的互评内容和标准,设置100分为默认总分值,实行逐项赋分。其中,评议得分超过90分为优秀,得分在80分至90分之间为良好,得分在60分以上、低于80分为合格,得分低于60分为不合格。

温州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建业认为,“赋分定档的评议体系,使法官与律师之间相互监督、相互促进有了具体参照标准,有效促进法官与律师职业形象和履职能力水平的提升。”

具体而言,法官对律师的评议,包括出庭仪容、出庭纪律遵守、言行态度、法言法语规范、讼词水平、诉讼技能运用、代理程序规范程度、协同配合、尽职尽责程度、职业品行十项内容。其中代理程序规范程度、协同配合等四项内容分值权重为15分,体现对律师的核心要求。

律师对法官的评议也有十项内容,其中,化解纠纷能力、司法便利为民、廉洁纪律作风等三项内容分值权重为15分,体现定分止争、司法为民、清正廉洁等本质要求。

温州中院研究室主任朱若荪说,法官与律师相互评议的内容涵盖案件审判阶段的全部环节,法官和律师评议表中明确每一项评议内容的标准要求,通过不同分值权重的设置,提醒法官和律师从仪表、言行规范做起,遵守法律程序规定,牢记根本宗旨和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形成正确价值引导。

法官为律师打分是法院的刚性要求,作为结案的前置条件。律师为法官打分,要求相对柔性,结案后,系统将向承办律师发送提示短信,要求律师在7日内登录系统对案件经办法官进行评议。若律师逾期未评议案件达到10件以上,系统将暂时限制律师账号的部分功能,在律师对未评议案件作出评议后,系统自动恢复使用相应诉讼服务功能。

温州市司法局律管处处长袁旭清透露,互评系统在反馈评议结果时,自动隐藏评价人信息,对评议3人次以上的反馈得分结果,3人次以下只反馈等次结果,有效避免了双方碍于情面的评分,确保评议结果客观公正。

个案互评促进良性互动

《实施办法》运行一年多来,带来了什么?有何成效?

在机制运行之初,律师有顾虑,法官有抵触,但在省高院、省司法厅的倡导下,逐步统一思想,大家的顾虑抵触情绪慢慢被打消了。

自2017年9月至2018年11月,温州全市法官已开展网上个案互评44759件,涉及律师1852名,其中评价优秀的43931件,占比98.15%,评价良好546,占比1.22%,评价合格的为241件,占比0.54%,评价不合格的41件,占比0.09%。

律师对法官评价40722件,涉及法官900名,其中,评价优秀的40508件,占比99.47%,评价良好的为162件,占比0.40%,评价合格的分别为39件,占比0.10%,评价不合格的13件,占比0.03%。

温州中院行政二庭法官杨贤斌直言,“确实,刚推出时,不少法官的第一反应是,本来案多人少矛盾就这么突出了,增加一道评价程序岂不是增加工作量,但随着系统的运行,大家越来越认识到,如果把司法审判比喻成法院向社会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作为消费者之一的律师无疑最有发言权,可以通过互评帮助法院改进工作、化解纠纷,同时倒逼法官更加注重司法礼仪、提高职业素养,对于双方而言都很有意义。

2017年以来,杨贤斌给上百名律师打了分,遇到了不少优秀的律师——条理清晰、质证全面、言简意赅、善于总结争议焦点,帮法官减轻工作量,让他忍不住打高分。当然,他也碰到了个别让他想打差评的律师——误导当事人不同意调解,鼓动当事人不遵守法庭规则……

在法官为律师打分的44759件案件中,刑事案件占据了7000件。

温州中院今年刚入额的刑一庭法官李含艳,虽然办理的案件只有二三十件,但她习惯在庭审后不久就给律师打分。她希望法官与律师能够形成“和平共处、亲清尊遵”的互动关系,即亲近而清廉,相互尊重,同时遵守法律。

662件,这是北京德恒(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潘超超已为法官评分的案件数。他代理案件主要是涉及银行批量的金融类案件,也有部分侵权类民事案件,主要集中在鹿城、永嘉、龙湾等基层法院,通过网上“背靠背”打分,让他没有顾虑,更重要的是,过去,遇到让人眼前一亮的好法官,他们只能发微博或写表扬信,但现在只要鼠标点点即可。在一起离婚案件中,法官高超的调解技艺让当事人很服气地撤诉了,对此潘超超很佩服,要为这名法官留言点赞。

北京浩天安理(温州)律师事务所律师郑晓也是以办理金融案件为主,虽然案件争议焦点不大,审理程序相对简单,但有了相互打分后,大家都更注重执业规范,追求共同进步。

温州市律协副秘书长孙晓宁说,在结果运用上,温州将律师个人互评得分作为律师执业年度考核的参考依据,执业年度考核结果将记入执业档案,影响律师的信用等级、评优评先、社会职务推荐以及协会职务安排等,多次被评为不合格的律师或不合格率较高的律师,执业年度考核时会被评为基本称职乃至不称职。

徐亚农表示,温州将继续深化对法官与律师互评机制的探索创新,做好整体评议工作,全面铺开法官与律师个案互评工作,进一步完善拓展互评系统平台功能,运用大数据分析,客观真实反映法官与律师办案过程中有待改进的问题,继续探索法官与律师互评结果的运用,尝试以互评为基础建立评优机制,全面落实优秀法官、优秀律师优先享受参与法官协会、律师协会开展的学术交流、培训等活动,运用各方宣传载体,加大对优秀法官、优秀律师的宣传,树立良好职业形象,促进法官与律师更加珍惜法律职业尊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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