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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医学方面找律师,一男博士给女律师写了一封情书,女律师是这样回复的!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2 11:53:16

亲爱的甜心!

收到你的回信,我的心像装了一只小兔子,蹦跳蹦跳的。又像喝了一罐蜜,一直甜到心底。 都说女人是用来宠的,不是用来怼的。女人是情绪化的动物,是不讲理的,你都给我讲“理”讲“法”了,我也厚着脸皮给你讲一回“理”罢,希望能捂热你的心,让我有给你做牛做马的机会。

我的甜心!

唤你“甜心”,“心肝”,“宝贝”是我对你特定的称谓,是只属于你的专有名词。目前而今眼目下我还不会用于别的女人。你所谓的“对象不明”,并不符合当前语境。

你说“爱你一万年是无法履行的义务,是无效条款”。

我说一万年太少,我要爱你一万万年!人的躯体会死,人的思想,人的精神,人的灵魂是不会死的。梁山伯与祝英台,牛郎与织女,罗密欧与朱丽叶,他们的爱情故事流传千古,都没有死。我对你的爱,也不会死,几生几世都要爱,死了都要爱,爱你万万年!

至于为了爱你不惜“背叛父母与家人”,这与我“尊老爱幼”,赡养老人的道义并行不悖。在生命的不同年龄段,都会有不同的最重要的人出现。世人都知道“接个媳妇死个儿”的道理,我讨媳妇,是为了更好的传承,父母也能理解这一点。世间两口儿最亲,父母子女都会离我们而去,退而远之。只有两口子可以赤条条的面对,相守一辈子。父母子女不可以。有些话,是不说出来而已。

海誓山盟,天地为证的效力并不见得比律师或者公正处见证差。人要有信仰,要有良心。发至内心的力量,比外力作用更强大。所以我们在履职前或者重大的活动中,向着党旗国旗国徽宪法神灵宣誓发誓,是有些作用的,“人在做,天在看”,天地良心,殷殷可鉴!

幸福本来没有一个量化的标准,幸福不幸福取决于你的参照物。你的是你的,我的还是你的。有稀饭两碗,你吃大的一碗,我吃小的一碗。有小床一间,你睡床板我睡地板,一定会幸福满满。

平等是思想的平等,是人格的平等,不是活儿做多了点,对家的付出的力气多了点就不平等。家务大包大揽,脏活累活重活我一个人干,是对我作为大男人的奖赏,是大男人人生价值的最大体现。反之,就是对我的歧视,看不起我。

得不到你的爱,我毋宁死。留下空壳的身躯有何用?我可以死千百次,你不用担心我会污染水源,为了你,我都死了那千百次了,水已经把我的灵魂都洗干净了,何况血液,何况那点单相思造成的形销骨立的躯体?根本就够不成什么污染了。至于我的死都不能打动你的心,也许我会选择活着,活着的目的是看到你找到你的幸福。

你说法律不允许违约责任“五雷轰顶,千刀万剐”。法律限制公权力,不允许公权力无限扩张,法律没有规定就不能为。对于私权,“法无禁止即可为”,我们私下的民事协定,我愿意履行,法律也不会主动追究。我相信老天会长眼的,它不会轰我,因为你不会辜负我,我会携子之手,白头到老。

再一次给你解释,我们两个谁跟谁啊?我是一个真实的人。当我们去民政局领证的时候一定会呈上身份证户口簿,那里有我的姓名性别,保证不是一个杜撰的人。各种格式条款都是规规矩矩,符合法律文书规定。

我还是做小辣椒,用火辣辣的身体,火辣辣的心,火辣辣的情感把你燃烧!

我的甜心,我的心肝,收了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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