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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庭前一天找律师可以吗,打官司不求人的具体举措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2 00:20:47

我有个朋友,他的姐姐被人告了,因为她前夫向别人借了八十万,债主不放心,重新打了借条,并让她在新的借条上签了字,这就叫共债共签。后来她离婚了。前夫曾表示所有的债都他来还,但是截止被起诉前一直未还款。

债主因追偿失败,所以提起诉讼,将她和她的前夫一起告上了法庭,并且还将她名下唯一的一套住房和银行存款进行了证据保全。她慌了,不知道怎么办,之前去咨询了律师,人家说她必输无疑,所以不愿意接案。直到开庭前一天才找到我,问该怎么办。我知道她的确不会赢,但是那也要去准备好去应诉。我是这样做的,我帮她梳理了银行流水,发现当时所借款项只有十一万进了她的账户,她又转出去了,我建议她即使承认借款事实,也只承认这十一万,其余就说自己不知;我又帮她写了答辩状,又告诉她不要傻傻地啥都说认可,或无异议,要按我事先指导的话术进行反驳;她有一张借条的照片,是当时签完字后拍的,照片里显示的是该借条签订时间以及其他(具体事项我记不清了)几个重要事项处是空白的,我猜对方在开庭时一定会按自己的想法补填完毕,而我们出示这一证据,正好能出其不意打脸对方。另外我又给她讲了开庭的流程,她就不再害怕了,因为她本是个胆小的人,又第一次上法庭,所以起初心里特别紧张,啥也不清楚。我们一起准备到晚上八点多。

第二天,她一个人带着准备好的资料去开庭了,据她说,开庭后她前夫什么也没准备,就说没异议,而她将答辩状一拿,他老公就惊呆了,没想到她那么软弱的人还懂得写答辩状,而她前夫都不知道答辩状是个啥玩意儿,再后来她把借条照片一出示,对方律师也惊呆了,悄悄质问对方债主,怎么没有告诉他这件事。庭审结束后,对方直接找到她,说想要调解。她生平第一次打官司,替自己辩解,还很有效果,所以自己也是非常的兴奋,我也很欣慰。

其实,在你资金不宽裕,无力支付律师费的时候,你完全可以找个合适用心的人帮你起草法律文书,准备证据,然后自己去法庭上放手一搏,最后也会取得想要的结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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