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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21 22:03:18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16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普域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阜阳普域”)拟向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额度不超过2.2亿元银行授信,期限36个月。公司以持有的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为上述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本次担保中涉及具体担保条件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公司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阜阳普域贸易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1200MA2WQ7MW2D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陈重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

6、成立日期:2021年2月25日

7、住所: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周棚街道涡阳北路1909号

8、经营范围: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橡胶制品、工程机械、电器设备、电子产品、金属材料、汽车、汽车配件、日用百货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

阜阳普域成立于2021年2月,暂无财务数据。

10、其他

阜阳普域系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交易拟签署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1、借款人:阜阳普域贸易有限公司

2、贷款人: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借款额度:2.2亿元

4、借款期限:36个月

5、担保方式:公司以持有的威海蓝海银行9.5%的股权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以其名下部分不动产提供抵押担保,同时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二)保证合同

1、债权人: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保证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保证期间:(1)在主合同期限内,保证人为债务人的多笔借款提供保证的,保证期间为最后到期的一笔借款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2)主合同约定债务人可分期履行还款义务的,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从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抵押合同

1、抵押权人: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抵押人:兴民智通(武汉)汽车技术有限公司

3、抵押财产: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308号光谷动力节能环保科技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一期7栋、8栋

4、担保范围:为债务人和债权人在债权确定期间发生的一系列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5、实现抵押权期间:抵押权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

(四)权利质押合同

1、质权人:阜阳颍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出质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质押权利:出质人同意以持有的威海蓝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9.5%的股权作为质押物。

4、担保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债权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保全担保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等)。

5、实现质权期限:质权人应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质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融资、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的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被担保对象是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等有关要求,有利于阜阳普域业务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除本次对阜阳普域的担保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3月13日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15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召开,会议决议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15: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5、会议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1年3月24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1年3月2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或其它董事会邀请的嘉宾。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13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上述议案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

四、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2、登记地点: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股东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其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由其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1年3月25日下午17: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五、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确认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355

2、投票简称:兴民投票

3、填报意见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3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人:王昭

联系电话:0535-8882355

传真电话:0535-8886708

地址:山东省龙口市龙口经济开发区

邮编:265716

2、公司股东参加现场会议的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七、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

授权委托书

致: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记名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单位承担。

(说明:请对每一表决事项的意见选择“同意”、“反对”、“弃权”并在相应栏内打“√”;“同意”、“反对”或者“弃权”仅能选一项,多选视为废票处理)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以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2355 证券简称:兴民智通 公告编号:2021-014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兴民智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下简称“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1年3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1年3月12日下午14:30在公司办公楼七楼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现场出席董事2人,参加通讯表决7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魏翔先生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1年3月29日(星期一)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21年3月13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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