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遣送回国找律师保释,刑事拘留期间律师办理取保候审实务有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9 08:44:48

嫌疑人家属在收到拘留通知书后首先想到的是想办法为嫌疑人取保,但不是符合取保的条件办案单位就一定会取保或批准取保,律师需要把握取保的时机,从而得到公安机关的批准。

嫌疑人被刑拘后取保的最佳时间是“黄金三十七天”,我更倾向于刑拘后“黄金三十天”,一旦侦查机关提请公诉机关批捕,律师申请不予批捕难度又提升了一级,所以尽量在三十天内争取取保。

家属在请了律师后正常要求律师在第一时间为嫌疑人取保,家属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律师最好在公安机关查清案件事实后再申请,否则一旦申请了取保,但由于公安机关还没有查清案件全部事实,取保肯定不会被批准,后期公安虽查清了案件事实,但由于前期公安已经不予批准取保,再申请取保的难道可想而知,虽然法律没有限定申请取保候审的次数,但如果频繁的取保候审,效果并不比一次性取保候审的效果好,同时会增加和办案人员的沟通难度。

所以律师代理案件后,需要立即了解案件事实,对于稍微复杂的案件,可以和办案人员沟通,只有在了解基本的案件基本事实以及公安机关已经基本查清案件事实的情况下,律师有针对性的申请取保候审,这种情况下,取保被批准的可能性最大。

有些案件律师认为嫌疑人无罪,但不要在取保申请书中以无罪为由申请取保候审,因为无罪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事由。在此种情况下,可以另外单独出具法律意见书。虽然一方面作无罪辩护,一方面作有罪取保,两者看似相互矛盾,但无罪意见不但影响取保申请,相反,办案单位可能会充分考虑无罪辩护意见,以其它理由对嫌疑人取保候审,办案实务中,这是一种很好的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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