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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女朋友分手找律师,跟女朋友分手找律师有用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8 22:00:28


有个朋友问了一个有关是否涉嫌诈骗的问题,非常有意思。


和男朋友相恋3年准备结婚,因为种种原因两人基本上没有结婚的可能,但是女生还是想挽回这段感情,情急之下就在网络上购买了一个服务——分手挽回业务。


花了将近3万元,结果啥也没有。


说到这个情感婚恋挽回业务,曾经参观过一个主打该业务的公司,在网络上也曾经很有名气,在公司里看到的情感业务员都很年轻,基本上是照着话术重复使用,彼此素不相识,网络上就能把人劝回,真是信了你的邪,所以这项服务快成了一门专业的诈骗术!


但是病急乱投医,明知有被骗的可能但仍然有不少人去尝试,许多人最后人财两空。


婚恋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需要考虑的因素是非常多。对于大多数善男信女来讲,即使在婚恋中花费大量的时间精力金钱来呵护一段感情,最后修成正果的还是少数,所以掉进“情感坑”里难以自拔的不少,更糟糕的是,有的甚至连重来的机会都没有。


所以,谈恋爱如何安全和平分手也是一门学问,遇到通晓人情世故的律师提醒点拨,不仅可以节省时间精力,还可以得到更加专业的指引,大大降低试错成本。


最近恋爱分手的案例经常成为热搜新闻,不仅是明星甚至普通人正常的工作生活都受到严重影响甚至直接“社死”。


反目的朋友是最危险的敌人。——纸牌屋


看看最近的热搜新闻,讨要恋爱期间花销费用的,天价分手费的,互相曝光隐私的,还有雇凶砍人的,一个个案件情节曲折精彩离奇,大大的丰富了情感编辑们的写作素材,生活就是最大的题材库,果然没错。


还是回到文章开头的案例,其实最后的结果不好,最后一点情谊就是因为不相干的外人介入而加速消失殆尽,男的宁愿不要工作都要跟女方断绝一切来往,可以这样比喻:


宁愿自毁前程都不会同女人结婚!


这这这这这简直是伤害性极大侮辱性也极强!


其实谢律师听了来龙去脉也觉得女方就算想挽回,也要在男方一开始提出时果断同意,哪怕万箭穿心也要立即马上同意,同时在同意的时候要男方支付一笔钱给你,不管这笔钱是不是你们认为的分手费、青春损失费、补偿费,赶紧先拿到手再说,这才是上上策!


此时不要讲以往的情比金坚,不要刚开始犹犹豫豫考虑男方的经济条件一分钱不要,然后分手后想通了再狮子大开口,一旦对方达不到自己的要求,就一顿操作猛如虎被人认为是二百五!


就像霍陈二位的分手,简直就是典型的教科书式的分手失败案例!


二人恋爱多年还不结婚然后女方主动提分手,双方结束恋爱关系。


分手不联系8个月,然后拿着别人给的群聊记录(她本人还不在群里)来要900万,不给就要曝光让男方名利全失,就因为这900万,喜提热搜新闻:索要900万分手费算敲诈吗?


就事论事,单纯谈恋爱,如果男方真的是干啥啥不行渣得很,陈女士和霍先生的感情也许还没开始就结束了,而不是放弃工作和霍先生谈那么久的恋爱,


结果陈女士也被认为要钱不到就以曝光他人隐私、告密来达到自己要钱的目的,人心可怖!


至于霍先生现在的经济条件并不差甚至可以说非常不错,就算女方主动提分手,看在双方曾经相处多年的分上,主动给对方一笔自己能承受的钱款更显得有情有义,也不会给女方一个贬损的机会。


毕竟光脚的不怕穿鞋的!


这就是人情世故,所谓的踏遍世路知山平就是这样来的。


虽然现在处理婚恋问题的一个流行的办法就是发律师函,讲真只会发律师函的律师真的不适合处理这类问题,不是有明星因为律师发律师函星途尽毁而且不只一个。


为什么这样说?


首先情感是属于个人隐私问题,而且还是一个动态的发展的问题,律师作为外人,如果偏听偏信某一方当事人的陈述,不管事实的真相和没办法全面了解的情况下,先收了钱发一份律师函出去再说,结果是啥?


律师函简直就是一枚王炸,自己的客户受处分了退圈了坐牢了!


所以不管婚恋分手处理还是离婚诉讼,其实找个好律师帮助处理并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如果你遇到,就请好好珍惜!


一句话:恋爱也好婚姻也好,就当做一门生意好了,什么样的生意才能长长久久红红火火?


必须是成本足够低才能有效益呀!


成本包括时间成本、精力成本、情绪成本、金钱成本、社会成本、机会成本等等,各个成本尽量低!


不折腾,一切从简,尽可能少让外人参与,尤其是不要动不动捅到网上,除了证明自己不是蠢就是坏以外,没啥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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