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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奔驰怎么不找律师,西安奔驰女车主赔偿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8 18:10:58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从维权到被维权 西安奔驰女车主到底经历了什么

每经记者 谢婧 吴凡

因为坐在奔驰引擎盖维权,西安奔驰女车主一夜间成为维权女汉子。但维权事件刚结束,她却被指经营餐饮店“卷款跑路”,拖欠商户、供应商数百万债务。有商户认为这位女车主王倩(化名)就是在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担任要职的薛某,这家公司和他们有经济纠纷。而薛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我个人没有诈骗,没有携款私逃,没有被追债,没有躲起来逃债。”

双方到底经历什么?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走访了商户们口中的“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了解商户们的说法。同时,还联系到薛某的代理律师北京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并回应了诸多疑问。

/ 商户、供应商声音 /

上海“守艺人”商户:我们并非蹭热点,希望她正面回应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谢婧 吴凡 每日经济新闻编辑 文多

近日,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事件的视频热传后,有商户认为这位女车主王倩(化名)就是在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集公司)担任要职的薛某,而这家公司和他们有经济纠纷。

按照商户们的说辞,竞集公司在上海爱情海购物公园外街租赁2000多平方米的场地后,创办了“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项目。广场自去年6月15日开业后,“竞集守艺人”正常运营仅不到3个月,竞集公司及薛某等相关人员就“失联”了,没有了运营者,美食广场的经营也难以维系,去年9月,商户们被迫停业。直到商户们从网上看到了视频,才算找到了这家竞集公司的一点线索,而且有商户称,西安奔驰维权女车主就是对他进行招商的人。

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的经过,近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地走访了商户们口中的“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并咨询了律师,了解商户们的说法。

“守艺人”正常运营不到3个月

尽管走访当天日头高照,但或许是久未营业,“竞集守艺人”美食广场显得昏暗。透过玻璃向内看去,各家商铺的牌匾还清晰可见,内部桌椅已布满灰尘、摆放杂乱无章。只是外部的宣传画报上,还印有18家商铺的名字。记者遇到的一位商场工人称,她于今年春节后开始在该商场工作,但从工作至今,从未见到这个美食广场开过门。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随后遇到了商户何先生(化名)、供应商刘先生(化名),希望从他们口中了解双方的纠纷经过。

NBD:你是怎样认定西安奔驰女车主王倩是薛某?

商户:我们是从西安“奔驰(车主)维权”视频里看到她的,通过视频里的样貌、声音认出了她。(而且)奔驰维权事件里签字的字迹,与我们合同上的字迹都一样。

NBD:你们与王倩的合作契机是什么?

商户何先生:我是在2017年底认识王倩的,她是我朋友的一个客户,他知道王倩在上海操作“竞集守艺人”项目,同时得知我想要做餐饮,然后就把我介绍给她了。随后王倩就对我进行招商。

王倩当时表示要做一个美食博物馆,将西安成功运营的“守艺人”美食广场复制到上海来,也给我们出示了西安“守艺人”很多照片、视频。(资料)看起来很不错,再加上我们前期和她接触后,非常信任她,就与她所在的公司签订了合同。

供应商刘先生:我是一家设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一开始是王倩的朋友将我引荐给她的。王倩说这边有个装修项目,让我们看一下图纸然后报价,合适的话就跟我们签合同,然后在我们报价后的第二天,他们就通知我们过来签合同。

NBD:那后来在进驻“竞集守艺人”项目的过程中,出现了哪些情况?

商户何先生:在装修过程中就已经出现很多问题,比如竞集公司没有根据相关的要求来规划每一家厨房的面积;其次,排烟的排风量,包括地台高度、地漏等方面都存在较大问题。我们发现了这些问题,在开业之前对他们提出了诉求,却没有得到解决。

在经营的过程中,由于正处于夏天,美食广场内部设施不完善,十分影响客人的用餐体验。他们的空调用的都是水冷空调,因为它(指美食广场)的电容量是很差的,可能多开一盏灯,整场都要“爆电”,每天“爆电”十几次。客人到这里清一色的感受都是“热爆了”,(何先生出示了一些点评网站上的评价)“我热得妆都花了……我对这里的差评不是因为东西不好吃,是因为这里真的太热了。”

NBD:“竞集守艺人”开业后正常运营了多久?运营公司的“失联”,对你们造成了多大损失?

商户何先生:从去年6月15日开业后,我们正常运营了快3个月,去年8月底开始联系不上她。我与竞集公司签订的合同金额是29.5万元,但是我进驻之后自己要买设备,自己要聘请员工,以及给员工租房等,总的算下来,损失其实是难以量化的。

其次,就我个人而言,我本来辞了职来专职创业,但这件事没做成功,自己原来的工作轨道也回不去了。但我已经有了团队,还要维持团队的运营,有更大的投入、更多的事情要做,却遇到了这种事情。

NBD:刘先生的情况?

供应商刘先生:我们负责5楼的商户装修部分,包工包料,商户的装修已经完成。但竞集公司因为未付尾款,在去年6月与我们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书,约定分期还款。还款期是从2018年7月份开始,还款协议书签订后,竞集公司只还了一期的钱。

目前竞集公司共付了3笔款,分别是合同的第一笔款是14.35万元,第二笔款的10万元,第三笔就是签好还款协议后的第一期分期款2万多元。现在我们结算下来,他们总共还欠我们21万多元。

希望她站出来正面回应质疑

记者随后还去了“竞集守艺人”办公场所,发现这里的办公桌椅同样摆放无章、布满灰尘,随处可见散落在桌面和角落的名片、发票等资料。

NBD:在发现联系不到王倩后,你们采取过哪些维权手段,是否有报案?

商户何先生:我们打过电话给上海12345、附近的派出所,去了经侦部门,但是最后并没有立案。因为报警后,警察跟我们说受限于现在手上的证据,该案属于经济纠纷。

NBD:为何不采取法律诉讼手段?

商户何先生:开业仅两个多月就与他们失联了,我们都忙着好好做生意,根本没有这个心理准备,更没有做好证据搜集的准备,所以证据很少,况且涉及那么多商户,他们欠我们的费用合计好几百万,打这种经济纠纷的官司是要按照案件标的来进行费用支付的,也就是说我要花了几万元钱去支付这个案件费用,而且打官司还需要很久,也存在打赢了官司还拿不到钱的可能性。况且,我们现在很多小商户经营出现问题,维持基本生计都很困难。

NBD:为何选择此时发声?

商户何先生:其实之所以等“西安奔驰车主维权”这件事情尘埃落定之后,我们再站出来发声,(首先)是因为我们不希望我们是借着西安奔驰的热点来做这件事。一码归一码,而且我们真的是因为本次维权事件才找到失联已久的她。

其二,我们希望大家能够公正客观地来看待这件事情。我觉得奔驰(相关4S店)有做得不对的地方,她为自己维权那是应该的,但刚好维权的女车主也是我们的“被维权人”,所以我们希望站出来去维权,而不是说我们来蹭热点,我们真的是很希望这件事情能够得到一个公正的看待。

其三,我们希望拿回属于我们的钱,还希望还公众一个真相,因为现在网上说我们是谣言是诽谤,我们不能亏了钱又没了清白。

NBD:你现在的诉求是什么?

商户何先生:我们的诉求是,其一,希望她能够站出来,正面回应我们的质疑,不要以“让律师联系”来进行搪塞。如果她觉得我们是在污蔑她,请用她维权时候的行为和态度来维护她自己的名誉权。

其二,如果她承认有这样的事情,我希望她做一个有担当的人,到上海或者一个中立的地方,来给我们把这件事情解决掉,具体怎么解决我们可以商量,但至少她解决问题的态度要摆出来。

其三,我们希望公众能够客观公正地看待维权事件与我们的维权行动,一码归一码。

/ 女车主代理律师看法 /

西安奔驰维权女车主代理律师:望纠纷双方和平对话与沟通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吴凡 谢婧 每日经济新闻编辑 魏官红

世界有时候就是这么小,当西安奔驰女车主(以下简称奔驰女车主)哭诉维权事件的视频被广泛传播后,远在上海的王先生也注意到了这位奔驰女车主——她怎么越看越像,越看越眼熟,咦?这是不是与自己朋友有经济纠纷的那个人?

王先生随即将视频发给了他的朋友,后来视频又被转发至一个商户成立的维权群里,在对样貌、声音、签名进行辨认后,维权群里的人一致认为,这位奔驰女车主就是与他们有经济纠纷的薛某。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以下简称NBD)通过现场采访发现,因为商户和供应商是与薛某担任监事的上海竞集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竞集公司)签署的相关合同,所以承担首要责任的主体是竞集公司而非其个人。另外,薛某此前在接受《北京青年报》采访时也表示:“我个人没有诈骗,没有携款私逃,没有被追债,没有躲起来逃债,请相关部门协助我的律师进行调查,究竟是谁在诬陷我。”她还称,对于说其是诈骗犯、携款私逃、被追债的造谣者及泄露其个人信息的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到底。

为进一步了解事情的情况,近日,记者联系到了薛某的代理律师——北京一法律师事务所周兆成律师,后者也对发生在薛某身上的诸多疑问进行了回复。

已对委托人身心造成伤害

NBD:商户维权所指的涉事人“薛某”与西安奔驰维权女车主是否为同一个人?

(该问题,周律师未作回答)

NBD:作为奔驰女车主的代理律师,你如何看待目前商户和供应商的维权行为?

周兆成:我是在2019年4月20日正式接受“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当事人”薛女士的委托,成为其“个人隐私泄露”“名誉权纠纷”的代理律师。

接受委托后,通过向委托人核实,以及组织律师团队对委托人所在涉事公司提供的证据进行全面梳理,我们认定这是委托人薛女士所在的公司与一些商户、供应商之间“普普通通的民事纠纷”。由于是薛女士所在公司与“联营商户之间围绕经营权纷争”而导致的纠纷,案件性质属于民事纠纷而非刑事诈骗,这一点已经被上海徐汇警方所证实。

作为代理律师,我非常理解涉事商户与供应商的维权行动,也向委托人以及委托人所在公司负责人“普及法律知识,强调社会责任”,希望委托人所在公司负责人勇敢站出来,拿出诚意与担当,与“民事合同纠纷另一方”进行“平等、有效、和平的对话与沟通”,希望“纠纷双方”能够在法律的框架下依法解决纠纷。

NBD:在当前舆论发酵的情况下,奔驰女车主目前的个人生活是否受到影响?

周兆成:我们知道,本案就是委托人薛女士所在公司与一些商户、供应商之间产生的民事纠纷,“维权者”完全可以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但是,网络上的言论却演变为对薛女士个人进行所谓的“爆料”“揭底”“人身攻击”,让薛女士“个人身份信息满网传播”,肆意污蔑薛女士“诈骗犯”“卷款逃逸”,这样的言论完全与事实不符,已经对委托人的身心造成了极大伤害,对委托人个人名誉造成极大侵犯。

未收到商户或供应商诉讼书

NBD:目前你这边有无收到商户或者供应商发来的相关诉讼书?下一步是否将促成商户、供应商与奔驰女车主的见面对话?

周兆成:目前尚未收到商户或供应商发来的相关诉讼文书。作为薛女士的代理律师,我在积极地作我的委托人以及委托人所在公司负责人的工作,鼓励他们勇敢“站出来直面问题、解决问题”。

作为代理律师,我们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以追求公平和正义为使命。在接受本案委托后,我也一直积极努力地试图与涉事商户和供应商沟通,但对方也许是出于对敏感电话的考虑,始终不愿接听,在此我深表遗憾。也请媒体将我的态度转达给对方,作为委托人薛女士的代理律师,我愿意作为双方化解纠纷的桥梁。

但是,我还是提醒竞集公司的维权者,不管其自述其行为如何具有“正当性”,我还是要强调应该依法维权,这是法治社会对公民最基本的要求。

薛女士作为公民,其隐私权、名誉权、个人身份信息神圣不可侵犯,任何人都不能践踏。我们坚决反对任何颠倒黑白的“污蔑与诽谤”“肆意人身攻击”“泄露个人身份信息”等违法行为。同时,也告诉个别“爆料者”,切莫以维权为幌子,利用委托人“西安奔驰女车主维权”的热度,恶意炒作,在互联网上诋毁泄露个人隐私,进行“人身攻击”,公然“散布委托人个人身份信息”。切莫混淆视听,欺骗不明真相的媒体和公众,借此达到丑化委托人名誉的目的。这样的行为不仅是对委托人名誉权、隐私权的公然侵犯,也是严重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能构成了犯罪。

/ 律师说法 /

第三方律师:商户起诉时须以公司为被告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谢婧 吴凡 每日经济新闻编辑 文多

对于商户的说法,记者也曾多次拨打商户提供的王倩的电话,但均为关机状态。不过,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对于那些声称被竞集公司拖欠钱款的维权者,西安奔驰维权事件女车主王倩已经委托律师跟大家沟通,她还称:“我个人没有诈骗,没有携款私逃,没有被追债,没有躲起来逃债,请相关部门协助我的律师做调查,究竟是谁在诬陷我。”

其实,与商户、供应商签合同的是竞集公司,商户们口中“失联”的也是公司。虽然王倩(或薛女士)的出现,给了商户们一个希望,但如果王倩(或薛女士)仅是公司的监事,她应该担责吗?记者就此采访了上海文飞永律师事务所高飞、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王智斌。

NBD:商户是与竞集公司签的合同,发生经济纠纷,起诉对象的主体可以有哪些?

高飞:双方签署的合同具有相对性,产生合同纠纷后,必须以合同相对方为被告提起诉讼,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突破合同相对性的。公司具有独立人格,该事件女主担任的监事仅仅是公司内部的一个负责人,主要监督公司、董事、高管的经营行为,防止发生侵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所以,监事对公司的经营业务和债务不承担责任。

王智斌:起诉时须以公司为被告。有限责任公司是独立法人,公司债务以公司资产为限由公司承担,与股东及公司高管无关。但是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不实或者有抽逃出资等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公司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NBD:从法律角度看,合同诈骗与经济纠纷的区别是什么?

高飞:合同诈骗,要具有非法侵占财务的故意,并且以欺骗,隐瞒等手段使他人陷入错误认识。经济纠纷主要是合同双方未根据合同的内容履行义务而导致,欺诈行为只是产生经济纠纷的一个原因,两者不是同一范畴的概念。

NBD:在类似的事件中,商户该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

高飞:在当今时代,交易行为越来越多,方式多样化。作为市场主体来说一定要懂法、守法、用法,在法律的框架下进行交易,如遇复杂情况,有必要提前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出现纠纷时,及时咨询律师等法律专业人员提出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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