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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7 09:49:42

每一个案件的审判过程中都需要专业资深律师通过证据和证据形成的证据链再现还原事件的本来面目,依据充足的证据而作出的裁判才有可能是公正的裁判。证据对于一起案件的影响有多重要。大多数案件都存在事实不清的问题,即靠双方当事人互相描述无法还原一些曾经发生的事实的真实情况,要么就是忘了,要么是双方当事人各说各的,只说对自己有利的。


法律讲究证据,那么到底什么证据,最有效力?南京专业律师徐义明律师给大家讲解一下,证据的几种形式。

(1)书证:是指用文字、符号、图案等所记载的内容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2)物证:是指以其外形、重量、损害程度等特征来证明案件事实的物品和痕迹。

(3)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图像、音响以及电脑存储的资料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

(4)证人证言:指的是证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做的陈述,这种陈述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5)当事人陈述:指的是案件当事人对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向法院所做的陈述。

(6)鉴定结论:指的是鉴定人运用自己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鉴别后所作出的分析性意见,如医学鉴定等。

(7)勘验笔录:指的是法院为了查明案件事实,对与案件有关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后做的笔录。


另外,证据的判定标准如下:

《民事证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 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最后,南京专业资深律师-徐义明律师提醒,证据有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缺一不可。具体而言,证据是否有效由人民法院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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