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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伤缓刑需要找律师吗,行通案例丨寻衅滋事致人轻伤,律师辩护终获缓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6 22:37:34


寻衅滋事罪由流氓罪演变而来,是司法机关重点打击的犯罪之一,一般不判处缓刑。本案两名辩护人积极挖掘量刑证据,促成双方和解,为被告人争取到了最大的利益。

案情简介:

公诉机关指控称,2015年7月7日17时许,被告人隋某伙同刘某、李某,赵某,李某某在宝祥园小区门口,因车位管理费问题与小区居民王某某发生口角,又无故殴打围观群众刘某某,致其肋骨骨折的损伤程度为二级,头面部皮肤软组织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

承办过程:

接受被告人隋某家属委托后,辩护人马兵律师、迟钰林经过会见被告人隋某、查阅卷宗、走访案发目击证人并申请调取案发录像,搜集到对被告人隋某大量有利的证据。在辩护意见中着重指出,被告人隋某明知他人报警,在现场等候,抓捕时无拒捕行为, 依法构成自首。

承办结果:

一审法院充分采纳了辩护意见,判决被告人隋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判决宣告后,被告人隋某被当庭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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