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医生律师找哪个行业好,师本领律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2 15:32:17


今年的高考语文卷有一道关于围棋用语的作文题,即围绕“本手、妙手、俗手”三个围棋用语写一篇作文。每年的高考季都牵动着大众的神经,高考作文更是大家讨论的热点。今年的高考这一作文题目,让我想到了我们律师行业,律师的本手是什么?律师的妙手又是什么?什么样的行为会是俗手?

《律师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职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第二款又规定,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我想,律师的本手和妙手就隐藏在《律师法》的这一法条之中。

作为“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律师的本手就是“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怎样才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离不开两个方面:一是尽责,二是忠诚。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律师的普遍信条。律师接受当事人委托之后,应当尽心全力地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当事人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他的诉求是什么,必须了解清楚。当事人的陈述与客观事实是否吻合,律师要有去伪存真的本事。“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将客观事实转化成法律事实需要证据的支撑。一个优秀的律师一定是善于搜集、辨别和运用证据的律师。要指导好当事人搜集和保存好证据,申请司法机关调查取证,必要的时候在法律的框架内律师也可自行取证。世上没有相同的两个案件,也没有相同的法律文书。律师要认真撰写每一个案件的法律文书,认真琢磨、仔细揣摩,将每一份文书写成精品,让当事人放心,让法官认可,经得起时间检验。庭审是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博弈场,是检验律师能力的试金石。作为律师,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法庭上必须敢于亮剑,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用唇枪舌剑展现法律之光,用理性与智慧体现正义之美。

律师的职业操守首先是忠诚。律师职业伦理老师许身健说,律师对当事人的忠诚要达到“死忠”的状态。美国“快乐湖”案件,被害人的父母希望找到女儿的遗体,以办一场体面的葬礼。但知道被害女孩遗体藏匿位置的两位辩护律师,为了委托人的利益,顶着巨大的社会压力和人们的鄙视,选择了沉默。他们的“死忠”争议至今,但三十年后,美国的律师同行对于他们的行为抱以了热烈的掌声。律师的忠诚主要体现在保密。《律师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当事人面对律师就象病人面对医生一样,将自己不愿或不能示人的一面毫无保留地展现在律师面前。当事人将自己的秘密和隐私告诉律师,既是案件的需要也是对律师的信任,这一份信任沉甸甸。因此,律师在执业活动中有责任、有义务为当事人的这份信任保密,同时这也是律师的职业伦理所在。

律师的妙手则是法条规定的“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回归初心,每一个执业律师胸中都充满正义,行侠于江湖,保社稷安宁。

律师必须是有情怀的法律人。律者仁心,扶危救困、帮助弱小是律师的职责所系。走进基层、走进社区、走向乡村,把法律服务的触角延伸到最末端,向基层普及法律知识,让学法知法守法的意识深入到每一名普通群众。及时化解老百姓的矛盾与纠纷,切实帮助弱势群体维权,做老百姓利益的守护神。积极参与法律援助,帮助受援对象实现合理诉求,保障受援对象的合法权益,让受援对象既感受到法律的威严也体会到法律的温情。

律师必须是有大爱的法律人。律师更要着眼于秩序维护与保障人权的平衡,维护好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良法是善治的前提,需要的是法律人坚守与践行。律师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务必坚守法律底线,保持职业操守。律师要做法律的化身,正确地理解法律、运用法律,用法律的武器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用法律的手段与同行交锋,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正确地实施法律,实现法律的价值。律师始终要把心中的公平正义与社会的公平正义紧密相连,将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办案的尺度和目标,将对法律的执着转化成对国家安定与社会和谐的追求。

本手是基,妙手是魂。缺乏对当事人的同理心,空谈公平正义是虚伪的;而只在个案中实现小我,避谈对国家和社会的责任,则无法行稳致远;为了个人利益,走偏门斜道是俗手的表现。

时代的大潮滚滚而来,法治是我们法律人矢志不愈的追求,愿我们每一名律师在时代的答卷上做一个优秀的答卷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