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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地区合同律师哪里找,被已婚男欺骗同居,还被诬蔑,如何维权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1 02:33:55

潘女士问:我与一男同事同居三年后,从其微信发觉他有家室,遂提出分手,但他的家人却帮他一起隐瞒已婚事实,他还以各种理由诬陷我。我搬走后,他还是不停地诬陷我,我该如何维权?

陈艺平律师解答: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应按重婚罪定罪处罚。你若有证据证明,你们同居期间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则男方涉嫌构成重婚罪,因你不知道其已婚,不构成重婚罪。如男方恶意诬陷损害你的名誉,你可以名誉侵权为由起诉对方要求相应赔偿并赔礼道歉。(南国早报 石慧琼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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