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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寿县找抚养权律师,离婚女方争夺孩子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10 02:22:27

楚天都市报11月15日讯(记者张理晶 通讯员东成)武汉两夫妻闹离婚,为争得孩子抚养权,女方李娜将女儿张萌从幼儿园接走并送到外地生活。男方张俊将李娜告上法庭,要求与对方离婚并要求得到孩子抚养权。10月下旬,硚口法院对这起离婚夺子案件作出了一审宣判,准予张俊与李娜离婚,张萌由张俊抚养。

2016年春节,张俊与李娜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了矛盾,感情迅速恶化。双方开始商讨协议离婚的问题,女儿张萌的抚养问题协商多次未果。李娜考虑到女儿从出生到上幼儿园期间大部分时间都是爷爷奶奶帮助抚养,为了争得女儿的抚养权,她与自己家人在男方不知晓的情况下,将张萌从幼儿园接走并送到外地生活。此后的一年多,张俊多方寻找女儿去向,并且多次联系李娜恳求让自己同女儿见面,但是李娜却拒不告知张萌的下落。无奈之下,今年7月,张俊将李娜起诉到了硚口法院,要求与李娜离婚,并强烈要求女儿张萌由自己抚养。

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刘再安多次做了双方的调解工作,在调解中,刘法官感到夫妻双方的矛盾其实并没有想象中那么尖锐,只是因为掺入了家人的因素才导致了现在这种不可调和的状况。婚姻也许已经无法挽回,但是孩子是无辜的。法官了解到,孩子从小由爷爷奶奶帮助抚养,且上学地点离男方居住地比较近。为了不改变孩子的生活环境,从多方考虑,法院最终判决,准予张俊与李娜离婚,张萌由张俊抚养。案件宣判后,双方都没有上诉。

案件生效后,李娜主动提出希望通过法院把孩子交给张俊,于是法官安排双方共同到庭,11月13日下午,在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仁寿人民法庭(家事法庭)的调解室里,双方履行了对女儿张萌抚养权的交接。(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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