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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6帮你找律师博文,私募叶飞曝光的股票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9 14:16:35

曾经的私募大佬叶飞,进入2018年又遭遇了烦心事,投资者史薇(化名)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其在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起诉了叶飞,及其控股的投资公司淮北市倚天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倚天投资”),要求叶飞等相关方赔偿损失约435.5万元。该案已经于昨日开庭。

委托炒股出现亏损

史薇一方提供给新京报记者的民事起诉状显示,2015年7月29日,史薇和倚天投资签订《资产管理业务合同》,由叶飞对其资金账号内的720万元资金进行操作管理,产生的利润由叶飞一方和史薇三七分成。

起诉书称,该资金账号预警线为账面资产612万元,止损线为账面资产612万元。在合同期结束时,若还是跌破止损线,则倚天投资一方承担止损线以下的损失,合同期限为6个月。

史薇提供的起诉书称,合同签订之后,其存入了720万元,将账号交给倚天投资操作管理。2015年11月20日,倚天投资称股市行情好让史薇追加资金,后者又存入了414.4万元。

2016年初,托管的账号资金出现损失。史薇称,倚天投资让其续签合同。

2016年2月22日,史薇和倚天投资续签了期限为6个月的《资产管理业务合同》,约定倚天投资管理账户内的1160万元,预警线、止损线皆为账面资产986万元。合同显示,在合同结束时,若还是跌破止损线,则倚天投资承担止损线以下的损失。

史薇称,2016年8月22日,其账户资产为724.5万元,损失已达435.5万元。在产生亏损后,其多次要求倚天投资和叶飞赔偿损失,但都被拒绝。

叶飞一方管理资金账户时,恰逢2015年6月中旬之后,A股震荡下行,7月初曾出现一波反弹。2016年初股市熔断,个股普遍下跌。

请求判定合同无效

史薇请求法院判决《资产管理业务合同》无效,其理由是合同有保底条款,保底条款属于无效条款,并要求倚天投资赔偿其损失435.5万元,叶飞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史薇的代理律师昨日对新京报记者表示,因为有兜底条款的存在,所以这个合同是无效的,希望法院判处合同无效后,按照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双方的责任认定来进行赔偿。

该律师介绍,昨日法庭未进行宣判,也未明确表示是否会再一次开庭。

第三方独立证券律师王智斌对新京报记者表示,这样的委托合同是无效的。

王智斌认为,首先,阳光私募公司通过委托协议,管理他人资金账户炒股,是规避私募监管的形式,私募只能通过发产品的形式向适合的投资者募集资金;第二,由于合同中存在保底条款,也会导致该合同无效。

王智斌表示,当合同无效后,按照合同法就需要恢复原状,需要看双方承担的责任来进行认定赔偿。

昨日下午,叶飞未接听新京报记者的采访电话,也未就采访短信做出回复,倚天投资的电话无人接听。

叶飞曾因操纵市场被罚没2600万

叶飞算是阳光私募界的名人,倚天投资官网显示,叶飞毕业于南京大学多媒体专业,担任公司投资总监兼首席分析师,CCTV证券资讯频道投资联合会理事、培训中心特聘讲师,中国社科院特聘MBA研究生导师。

叶飞同时是倚天投资的法人代表、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官网称,2015年,叶飞管理的倚天雅莉3号基金收益351%,为全国阳光私募半年度冠军。也正是2015年,叶飞被证监会认定操纵市场。

2015年9月18日,证监会披露5宗操纵证券市场案件,叶飞赫然在列。

证监会披露,叶飞于2015年5月13日至6月30日集中资金优势在尾盘阶段买入信威集团、晋西车轴、江淮汽车、奥特迅、中青宝等5只股票,影响相关股票价格与交易量,继而反向卖出,获利663.79万元。证监会决定没收叶飞违法所得,并处以1991.37万元罚款,合计约2600万元。

自2015年6月股市震荡以来,叶飞多次出现在证券市场的“头条”中。

除了被证监会罚款之外,他还曾被客户起诉,部分财产被冻结,公司被监管层要求整改,本人也被监管约谈。

2016年7月,倚天投资曾被安徽证监局出具警示函,主要因为其部分私募基金产品公开和夸大宣传、未按合同约定管理、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全员合规风控意识不强,部分资料、合同未按要求保存。叶飞被安徽证监局要求接受监管谈话。

根据私募排排网的统计,叶飞的代表产品倚天雅莉3号,自2017年1月13日以来,截至2018年1月12日,区间收益为8.46%,沪深300在该区间的收益为27.26%。

叶飞管理的倚天七剑下天山7号证券投资基金,自2015年6月成立以来,截至1月12日,区间收益为-39.10%;倚天鸳鸯刀17号和倚天雅莉4号,自成立以来,截至1月12日的区间收益分别是-45.4%和45.81%。

新京报记者 朱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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