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烟台找专业合同纠纷律师微信咨询,仲裁委员会召开会议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6 04:36:08

为进一步畅通仲裁服务渠道,为广大市民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仲裁法律服务,2021年12月17日,烟台仲裁委员会正式进驻市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开设仲裁专席。2022年1月7日是该专席最后一次试运行,当日上午10点,记者来到现场,看到来自烟台仲裁委的两名工作人员正在热心解答市民反映问题,一上午时间接听了30个电话,并对所有来电反映的问题一一详细解答。

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北京高略律师事务所于文胜律师介绍,仲裁实行协议管辖制度,是指民商事纠纷当事人将依法可以仲裁解决的争议提交协议的仲裁机构进行裁决的一种制度。根据《中法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自愿达成仲裁协议。争议标的无论多大,仲裁机构均可受理,可一站式解决当事人的纠纷。若是合同中既约定法院管辖又约定仲裁条款,则仲裁条款无效。所以,市民签合同时一定要擦亮双眼,仔细辨别。

对于市民们关心的仲裁费用问题,于文胜仲裁员介绍,仲裁庭有权在仲裁裁决中,对仲裁费用的最后承担作出决定。仲裁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仲裁庭根据当事人各方责任大小确定其各自应当承担的仲裁费用的比例。

仲裁专席试运行以来,共为110名市民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取得了良好成效。1月14日(下周五)起,该专席将正式常态化运行,具体时间为每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可以提交烟台仲裁委员会仲裁的纠纷主要有: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合伙协议纠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承揽合同纠纷、知识产权合同纠纷、保险合同纠纷、服务合同纠纷、股权转让纠纷等民商事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市民可就烟台仲裁委员会可以受理的上述民商事合同纠纷进行政策咨询、问题投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