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交通事故被告用不用找律师,交通事故处理是协商还是打官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6 03:52:12

交通事故中自行和解针对的是较为轻微的事故状况,一般只有财产性的损失,并且对方一般为人和善(好商量)且具有一定的经济能力。

和解应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在做出和解决定以前,当事人一定要对自己的病情有一个全面的、具体的、客观的认识与了解,因为一般伤情要在伤者出院3-6个月才可以做伤残鉴定,如果伤者所受伤害构成残疾等级,但是在和解时,伤残鉴定结果还没有出来,则和解将会有一定的凤险。另外,一些伤情往往伴随着后续治疗,这就预示着后续治疗费的问题,如果在和解时放弃了这项费用,则以后只能自行承担;

其次,和解须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展开,和解不能如愿进行,应尽快起诉,以防错过处理问题的最佳时机;

最后,和解开始时,肇事方已经垫付了大部分支出费用,譬如医疗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贴费及营养费等,这些实际行动可以为和解奠定基础。

如果上述的和解达不成,我们就要及时通过起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于起诉有以下几点应当:

首先是诉讼管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侵权行为地一般包括侵权行为发生地和侵权结果发生地。被告住所地指的是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指的是离开住所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不一致的以经常居住地为被告住所地。实践中,交通事故纠纷,一般在事故发生地诉讼。

其次是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以前有一年的规定,现在应按新的规定确定。

然后是诉讼费用问题,起诉时由原告垫付诉讼费,根据案件的判决结果,谁败诉谁承担。

最后是审理期限,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交通事故案件,经常按简易程序处理。审理期限是3个月。

以上意见,供参考。

普法的老田:田彦峰,山西明敏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人身损害赔偿十余年。修桥补路是为了积德行善。现代都市,路桥无忧。用法律智慧,助您解困,是法律人的修桥补路。原创小文,经验累积,如感有益,点赞顶起。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