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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找熟人帮委托人害对方犯,可笑的律师代理是谁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4 11:28:37

做律师是我最大的乐趣。最最大的乐趣是在法庭上。我把几个乐趣的事情讲给你们听,也让你们分享一下乐趣。

一、法庭上的律师与电视剧上的律师是不一样的。

人们平日往往没有法律纠纷,也就不可能上法庭了,也不可能见到真实的律师。人们所认识的律师是电视剧上的律师。电视剧上的律师是演员,我们做律师得看了都觉得非常可笑!那是假的!远远离开了现实的律师。现实的律师可没有那么多的表演功夫。

现实的律师是需要寻找案源,接待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书写诉状,准备材料,开庭举证、质证、辩论费程序。这其中包含着辛苦、快乐、智慧。现实中的律师远远没有电视剧中的律师那么潇洒、那么帅气、那么富有。现实的律师往往是俗人、贫穷。帅气、富有的律师只是凤毛麟角。你没有接触的事务,往往就会让人们觉得神秘。哎呀这个大塑像好大呀!人们进到里面一看,原来是一团泥土而已。[捂脸]

二、下面我讲几个庭审的笑话给你们听听。

a.惊讶的律师故事。

我做过一件刑事案件。我作为辩护人。有个律师作为刑事附带民事被告的代理人。他讲出他的观点:他不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他与那方是承包关系。

我一听:这律师就是厉害!我平日心里对这位律师心里没有底。今日可是见到了他的厉害了!观点新奇。之前他总是教导我在法庭上如何运作。今天可是师傅在庭上好好表演,我也可以好好学习了。

主审法官问他:是否有相关证据提交?

他:没有。

法官:是否有书证?

他:没有。

法官:是否有证人证言及其他证据?

他:均没有。

我颇为惊叹!这不是这不是在睁眼说瞎话!

b.没有法律依据的律师。

我参加了一次庭审(a部分),在法庭辩论阶段,我问了一下民事原告的代理律师:我看了诉状,没有发现一点法律依据,在法庭辩论阶段,你也没有谈你的法律依据。这次你就谈一下法律依据吧?包括程序上的法律依据与实体方面的法律依据?

原告律师不回答。

我请求审判长对原告方律师发问。审判长让原告方律师回答。原告方律师红着脸,,高声回答:我们起诉法院收了,就是法律依据!

我反问他:这是什么法律依据!

审判长制止了我继续辩论了。

庭后审判长给我解释:你没看见他都发疯了吗?

有些律师,庭前什么也不准备,就知道上法庭上,信口开河。这不是在胡弄委托人吗?人家也是花钱请你的,不是让你白干活的。良心何在?职业道德何在!

c.有些律师在法庭上进行一些无效的表演。

律师开庭往往带着委托人到庭。我觉得有些律师是纯粹在表演给委托人看。可能委托人觉得律师是很尽力了,其实是一点实际效果都没有。我不知道是律师的水平就是确实不行,还是就是为了表演给委托人看?

有关律师举证的问题:应当是能证明自己主张的证据。不能够证实自己主张的任何证据都是没有作用的。所谓的证人的陈述是要有其他事务相互佐证的才有效力或者效力更高。三性要把握好。有的律师举了一堆证据,一个有用的也没有。

质证方面:有的律师对于对方提出的证据一概否认。不断提出各种怀疑。我认为对于质证的怀疑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如果发现证据有问题直接指出证据的不成立或者要求对方继续补充证据就可以了,干嘛要来这样那样的怀疑!怀疑也没有否定呀。否定证据,要讲出否定的合法理由。讲不出合法理由的否定是无效的。

因此说举证、质证要讲述有效性。那些无效的举证、质证是白花功夫的,只能给委托人一些看点而已。


我现在回想起这些律师觉得是很可笑的。他人可笑的事,千万不要在我们身上发生,否则就要别人笑话我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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