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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犯找律师起到什么作用,律师会见的五种重要作用是什么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3 18:47:04


一、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被关在看守所的情况。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如果你的家人被刑事拘留,切忌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不委托律师及时会见,刑事案件律师越早介入对犯罪嫌疑人而言越有利,犯罪嫌疑人在判决前,除非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只有律师或者家属作为辩护人在移送起诉以后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而律师又是唯一能够在侦察阶段就能见到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

律师可以代家属了解到犯罪嫌疑人在侦察阶段涉嫌的具体罪名,在看守所的身体情况和精神状况,是否被同住人员殴打,这都是可能发生的,此时律师可以提供帮助。

二、给犯罪嫌疑人送去一份来自家人的温暖和依靠。

某种程度上这是侦查阶段会见最为重要的事项。律师会见常常见到痛哭流涕的犯罪嫌疑人,尤其是那种恶行不大的犯罪嫌疑人,突然到了那种环境,非常的无助、不安、委屈、害怕或者不知所措,律师通过会见可以从心理上给其打气、安慰,让犯罪嫌疑人感受到来自家庭强大的支撑力量,此时向律师倾吐一些委屈和难过,也是一种很重要的减压方式。律师可以带来自由的希望。

三、给与犯罪嫌疑人以法律帮助,告知犯罪嫌疑人在押期间拥有的权利。

律师可以向犯罪嫌疑人了解被拘留的前后始末,被讯问的情况、笔录内容,陈述的案件事实,犯罪嫌疑人也可以向律师咨询所涉罪名,法律规定,让当事人知道一些基本的法律知识,比如从实体法上,犯罪的行为模式、犯罪构成的要求,可能会判多久,从程序法上,取保候审有什么规定,什么是强制措施?什么情况可以撤案、不予起诉等等,这些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说就是盲区,而律师的讲解,可以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法律规则,让其心里有个底。

四、律师可以尽早介入、了解案情,为今后辩护工作打下基础

从会见的细节处了解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或者事实,必要时撰写法律意见书,这也是律师工作最主要的构成部分。

一般会见时,可以了解到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比如是否有自首(包括特殊自首)、立功(包括重大立功)等情节,是否有可能取得被害人刑事谅解,犯罪的起因、被害人的过错程度、平时表现、是否初犯、从犯、参与的时间长短、是否退赃等等,有心的律师都能够从细节处予以把握,作为后续辩护工作的基础材料,发现有用之处,可以随时调动出来。

五、律师可以代为传达犯罪嫌疑人的一些生活需求

犯罪嫌疑人刚刚被抓,很多事情来不及处理。比如一些债务问题如信用卡尚未归还,涉及到孩子的抚养和老人的赡养问题来不及处理,通知其家属进行处理等,律师帮助其避免重大人身或财产损失。另外,由于被关押期间可能跨度很长,犯罪嫌疑人是否需要增加一些衣物、被褥,是否需要充钱等等,这也是非常现实的问题。

这就是律师会见的五大作用,你认为哪一个对你来说最重要呢?评论区留言告诉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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