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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民事纠纷找律师调解,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构建会员纠纷商会解、行业诉源治理新模式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3 18:04:58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0月31日讯(记者 谢雯嘉 通讯员 孔祥辉)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贯彻落实“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部署要求,发挥司法在商会化解纠纷中的引领、推动、保障作用,有效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菏泽中院联合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商会调解机制与诉讼程序有机衔接的纠纷化解体系,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助力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创新建立行业纠纷商会解的新多元解纷机制

截止2022年3季度末,菏泽市共有企业主体26万家,涉企民商事一审案件共计18346件,企业主体多、案件数量多的特点较为明显。为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菏泽中院、菏泽市司法局、菏泽市工商联(总商会)、菏泽市房地产建筑法学研究会联合制定了《关于发挥商会调解优势推进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在化解涉企纠纷中法院、司法局、工商联、商会、调解组织的职责,进一步规范了诉调对接工作流程。

发挥商会在行业调解的主观能动作用

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法院、市司法局、市工商联(总商会)、市房地产建筑法学研究会召开联席会议,会议深入研究探讨民营经济领域纠纷多元化解具体路径,并制定了任务分解清单与推进时间表,为持续提升商会调解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能力,推动商人纠纷商会解,形成协同参与社会治理大格局,促进和引导民营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依法维权奠定了体制基础。

做强商会调解组织。工商联加强对所属商会的指导、引导和服务,支持商会依照法律法规及相关程序设立调解组织,使调解成为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的重要渠道。法院将商会调解组织加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探索设立商会调解工作室,为商会调解提供工作场所,并引导当事人优先选择商会调解组织解决纠纷。

强化司法保障作用。法院不断完善司法确认工作,为商会调解提供效力保障。经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够即时履行的,调解组织督促当事人即时履行,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法院依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效力,并积极运用法院调解平台,实现在线申请、在线确认,提高工作效率。对调解不成的纠纷,依法导入诉讼程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诉权。

加强调解员培训。完善商会调解员培训机制,通过调解培训、座谈研讨、观摩庭审、法律讲座等方式,不断提高调解员职业修养、法律素养、专业知识和调解技能。

构建人人参与、人人受益的新型诉源治理格局

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法院、司法局、工商联、商会建立了情况通报制度。法院结合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影响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定期向工商联通报情况,提出司法建议。工商联对民营企业可能涉诉并引发重大社会影响的问题,及时向法院通报情况,并积极做好宣传工作,共同做好应对,确保民营经济领域矛盾纠纷预防在前、化解在先,不断减少诉讼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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