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网络找律师咨询有用吗,线上线下相融让法律服务更便捷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3 13:02:59

日前,81岁的沈阳市民崔先生抱着试试看的心情走进了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法律咨询窗口,值班律师张建耐心解疑,终于为困惑已久的崔先生找到了提起行政诉讼的对象和途径。“律师和我交谈近2个小时,详细翻阅我的材料,这样的服务让我非常感动。”崔先生说。


“群众可以通过12348辽宁法律服务网办理相关业务,但我们发现,有必要开展线下服务,更好满足群众需求。” 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大厅拥有“面对面”的独特优势,该中心运行一年以来,咨询办理业务6000余件,切实将公共法律服务前移到一线、前移到群众身边,优化营商环境,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既有线上 也有线下


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一体推进


记者走进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看到,在500多平方米的办事大厅里,9个服务窗口一字排开,法律咨询、公证服务、法律援助、行政复议受理……群众日常生活所需的法律服务,在这里都能找到相应答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法律服务大厅还设立一个解决“办事难”窗口。“该窗口由各处的副处长轮流值班,直接面对群众诉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化解矛盾纠纷的作用。” 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说。


“两次咨询了律师,心里终于有了底,知道怎么维权了,非常满意。” 市民刘先生通过网络登录询问一次后,又来到服务大厅面对面地咨询了律师。刘先生的问题是,投资公司老板涉嫌诈骗被羁押,他手里虽有债务人的房证和债权转让通知书,但对维权方式不十分清楚。“一、你要到公证处核实债权公证书的真伪;二、如果公证书真实有效,可书面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的事实;三、起诉债务人并依法进行财产保全。”有了律师的当面解答,刘先生终于放下心来。


公共法律服务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是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据介绍,目前全省成立的省、市、县三级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共有115个。省司法厅通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省本级公共法律服务,做到线上线下融合,实现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一体推进,更好地为群众提供便民利民、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


既慢下来 也快上去


零距离倾听 面对面答疑 实打实办理


“非常感谢你们专业细致的服务,有了法律依据,我的事情办好了。” 市民赵先生日前发现,尽管去年经他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后,沈阳市公安局某分局已对他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但行政处罚决定书公示还挂在网上。在法律咨询窗口律师帮助下,赵先生根据行政复议法第32条之规定,申请沈阳市公安局某分局责令某派出所限期改正。


咨询、解答,再咨询、再解答,每次时间至少在半个小时以上。据介绍,法律咨询窗口的5名值班律师均为省律师协会委托的资深律师。法律咨询的内容涉及继承、侵权、社保、房屋买卖等方面民事内容,也有刑事案件方面的咨询内容。“面对面的优势就在于,只有慢下来,认真倾听群众需求,才能全面了解案情和矛盾重点,为老百姓排忧解难。”值班律师张建表示,在某些业务办理上,法律咨询窗口与公证窗口、法律援助窗口还能形成互补,成为互相衔接的一站式服务窗口。一年来,法律援助窗口解答当事人法律援助方面咨询470余件,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零距离倾听,面对面答疑,实打实办理。正在公证服务窗口值班的公证员葛文军告诉记者,窗口运行以来接待公证案件咨询办理3550多件,他们加快办理速度,对于出生、学历、学位、无犯罪记录、亲属关系、婚姻状况等106项“最多跑一次”的公证事项,在3到5分钟内现场办结。特别是开展了“零接触”远程视频公证新模式,让当事人通过远程受理平台就能解决买卖房屋、抵押贷款、解除抵押登记、办理退休手续、签订合同等现实需求。


行政复议窗口组建开放以来,做到快速立案,在接待中加大对当事人的释法力度,推行“首问负责”和“一次性告知”,对群众的咨询和疑问件件有回音,让群众少跑冤枉路,节省办事时间和成本。


辽宁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负责人表示,接下来要把省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项工作再升级,让群众身边的公共法律服务更高效便捷。


来源:辽宁日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