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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城固找讨薪律师,在城固找讨薪律师可以吗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3 06:10:37

为深入贯彻落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坚持开门搞整顿,确保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取得实效,现将司法行政队伍整治顽瘴痼疾相关举报内容面向社会公开,请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并如实提供相关线索。

一、重点整治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落实不到位问题。

少数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一是中办、国办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二是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三是“两高三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不了解、不重视、不带头记录填报, 推动落实“三个规定”不力,造成责任传导层层递减。部分干部职工不清楚、不掌握“三个规定”内容,不愿、不会、不敢或不如实填报,社会认知程度不高,严格执行“三个规定”普遍共识尚未形成。相互请托,接受请客送礼或其他利益,违反规定说情打招呼,过问和干预案件。与涉案对象或利害关系机构和个人不正当接触、交往,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填报记录、通报、倒查追责、检查督导等制度机制落实不到位。

二、重点整治违规经商办企业,违规参股借贷,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问题。

个人经商办企业、从事有偿中介活动或者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等亲属或其他特定关系人的经营性活动提供帮助。违反规定在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中兼职,或者经批准兼职但获取薪酬、奖金、津贴等额外利益。违规参股或利用公权力、关系网非法融资、高利放贷、有偿担保,低于银行利息或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向管理服务对象借款。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反有关规定,在其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从事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经营性活动或违规任职、兼职取酬。

三、重点整治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原法院、检察院人员充当司法掮客,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问题。

法院、检察院离任人员(包括退休、调离、解聘、辞职、辞退及开除公职人员)违反规定在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职业,或者在幕后担任“法律顾问”、行政辅助人员,充当司法掮客,搞利益输送。律师与司法人员不正当接触交往,特别是律师向司法人员行贿或介绍贿赂等,影响司法公正和司法廉洁。

四、重点整治公证人员违规违法执业,不履职尽责,损害群众利益问题。

公证人员严重违反公证程序规则,不履行审查核实职责,为不真实、不合法事项出具公证书。公证人员故意违规违法办理错证、假证,私自出具公证书,谋取不正当利益。

五、重点整治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当事人、特定关系人有不当交往,影响执法公正和司法廉洁问题。

对违反监管规定或法院禁止令的社区矫正对象,不依法处理。暂予监外执行病情复查复核程序不规范,对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不依法提请或不及时提请收监执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受人请托,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及特殊关系人的请吃、礼品及贿赂。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逃避处罚、规避监管、违规出具社区矫正调查评估意见、违规免除集中学习和公益活动,或谋取其它不正当利益的问题。

六、整治人民群众反映的涉及司法系统其他突出问题。

1.违反政治纪律;2.违反组织纪律;3.违反廉洁纪律;4.违反警容警纪;5.其他违纪违法问题。

受理范围:主要受理反映城固县司法局、各镇(办)司法所、城固县公证处、城固县法律援助中心、时代潮律师事务所、各镇(办)法律服务所有关问题的来信来电。

欢迎广大群众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对诬告陷害、不实举报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者责任。
受理电话:0916—7212099;
网络举报电子邮箱:hzcgzfw7212102@163.com;
受理地址:城固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信访局三楼)
受理来信来电和网上举报截止日期为6月中旬。



城固县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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