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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要找律师么,「道交法问答」哪些情形当事人应当报警,不能协商处理交通事故?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2 19:43:54

1、造成人员死亡、受伤的;

【律师提示】

可能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

2、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

3、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律师提示】

需要对驾驶人进行行政处罚。

4、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律师提示】

需要对驾驶人进行行政处罚。

5、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律师提示】

需要对驾驶人进行行政处罚。

6、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机动车无检验合格标志或者无保险标志的;

【律师提示】

可能涉嫌盗抢车辆、报废车辆的查处,可能无法履行损害赔偿责任。

7、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律师提示】

需要交警到场采取相应的清障措施。

8、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9、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10、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律师提示】

需要有关设施管理部门接到交管部门的通知后,按有关规定解决相关设施的损害赔偿事宜。

11、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品车辆的。

【律师提示】

需要交管部门或相关专家确认是否有泄漏、爆炸等危险,并及时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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