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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民和县法院找律师,海东中院对恶势力犯罪严惩不贷款的规定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2 12:11:01

青海新闻网·青海新闻客户端讯 近日,海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海东中院副院长马文祥介绍了我市两级法院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体情况,同时发布5起恶势力典型案例,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去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在市委政法委的领导下,全市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以及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成立了以海东市中级法院院长程旭文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选派业务骨干承担黑恶案件审判任务,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严惩相关首要分子、骨干成员,重点打击基层黑恶势力及操纵、经营“黄赌毒”、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等危害民生的违法犯罪活动。在从严惩处的同时,坚持以审判为中心,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和诉讼权利,今年以来对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各被告人,均依法指定了辩护人,确保各被告人依法享有辩护权和其他诉讼的权利,案件做到了辩护律师全覆盖,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截至目前,全市法院共受理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涉恶团伙案件12件105人,其中互助县法院5件49人,乐都区法院2件22人,平安区法院1件3人,循化县法院2件10人,民和县法院1件13人,化隆县法院1件8人。一审审结10件85人,结案率85.7%,已结的10个团伙案85人中,65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成员,其中3件21人被认定为恶势力犯罪集团,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9人,被判处五到十年不等有期徒刑的14人,被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62人,并处罚金427200元。上述案件中,互助县法院于2018年12月19日对陈启某等六人敲诈勒索案和雷发某等七人抢劫、敲诈勒索、故意损害财物案集中宣判,敲响了我省法院系统扫黑除恶第一槌。市中院受理二审上诉6件57人,经过二审审理并当庭宣判3件38人,其他案件正在依法审理中。半年时间内,一批横行乡里、欺压群众、为非作歹的恶势力团伙成员受到了应有的惩处,恶势力的嚣张气焰受到了沉重打击,社会治安得到了有效净化,社会风气进一步好转。

今后,全市法院将继续保持对黑恶势力犯罪的高压严打态势,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仗;聚焦黑恶犯罪重点,广泛发动宣传,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氛围;建立联动机制,强化线索摸排,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击合力;依法严厉打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确保打出声威和实效,不断推动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步步深入,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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