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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凌源律师,68岁男子反制87岁持棍上门打人者致死,二审刑期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2 04:47:55

因邻里矛盾,87岁的赵洪财与68岁的邻居郭子玉发生打斗,赵洪财返家后死亡。

事发在两年前的辽宁省凌源市。鉴定意见显示,赵洪财符合外伤诱发隐匿性心源性疾病发作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其死亡与上述事件中所形成的损伤有因果关系。

2019年,法院一审认定郭子玉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郭子玉不服判决上诉后,辽宁朝阳中院裁定发回重审。

7月17日,该案再次开庭审理,郭子玉的行为是否有防卫因素,是庭审争议的焦点。案件当庭未宣判。

87岁老人和邻居打斗后死亡

一审判决书显示,郭子玉与邻居赵洪财因琐事发生打斗。

法院认定,2018年6月19日,郭子玉妻子与赵洪财在家门前相遇,后赵洪财手持石头追郭子玉妻子到其家中。郭子玉闻讯从屋内出来,后赵用拐杖(木棍)打郭的头部,郭上前抢夺赵手中的木棍后将其推倒在地,并打赵面部两巴掌。之后郭在地上摁压着赵并拨打报警电话,民警到场后,将两人分开。

后赵洪财被家属搀扶回家,郭子玉前往医院治疗。17日下午,赵洪财的儿子赵维义告诉新京报记者,父亲被搀扶回家后,“10分钟左右就没气了。”

判决书显示,当日12时许,赵洪财家属发现其死亡后报警。经辽宁省朝阳营州司法鉴定所鉴定结果:赵洪财符合外伤诱发隐匿性心源性疾病发作致呼吸循环衰竭死亡。

此外,鉴定意见中提到,赵洪财脑挫伤,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颅骨骨折、蛛网膜下腔出血及肢体软组织挫伤,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其死亡与上述事件中所形成的损伤有因果关系。

邻居一审因故意伤害罪获刑

郭子玉被警方控制后,检方以其涉嫌故意伤害罪提起公诉。

判决书显示,法院认为,赵洪财年长郭子玉近20岁,案发当日,赵用拐棍击打郭的头部后倒地,赵的伤害行为已被有效中止,郭仍然抢下赵手中的拐棍对其实施殴打,其实施伤害的主观故意明显。

2019年7月23日,辽宁省朝阳市凌源市法院一审认定,郭子玉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赔偿受害者家属丧葬费25018元。

郭子玉不服判决提起上诉。2019年12月2日,朝阳市中院认为原判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成焦点

7月17日,该案在凌源市法院开庭审理。

郭子玉的辩护律师王文广称,今日庭审的主要焦点是,双方打斗过程中,郭子玉的行为有没有防卫的因素。据其介绍,公诉机关认为,赵洪财是87岁的老人,郭子玉夺棍后,侵害行为已经结束,不能再对他实施伤害。

关于当时发生争斗的起因,双方家属意见也不相同。郭永锋称,“当时赵洪财一直在我家门口转悠,我妈就瞪了一眼他,然后赵就拿着石头冲进了我家,才引发争斗”。赵洪财的儿子赵维义则认为,“是因为郭子玉的妻子拿走了我们家砌墙用的石头后,我爸才上门理论的”。

此外,赵维义提到,他们也认为,郭子玉实施了故意伤害行为,要求其赔偿丧葬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30万元。

该案今日当庭未宣判。

新京报记者 刘瑞明 实习生 高欣然 薄其雨

编辑 左燕燕

校对 李项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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