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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醉驾无证找律师,醉驾取保候审期间又无证驾驶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1 15:58:18

山西晚报讯(记者 辛戈)男子张某去年因无证醉驾被取保候审后,不仅没有引以为戒,如今竟然再次醉驾。4月12日,古交市检察院向社会发布消息,鉴于男子张某的行为,检察机关在此前提起公诉的情况下,对张某进行追加起诉。目前,等待张某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2019年7月10日晚,没有取得驾驶证的张某饮酒驾驶汽车。当日22时20分许,张某驾车行驶至古交市镇城底矿工人村路段时,先后与相向驶来的一辆斯柯达牌轿车、一辆出租车相撞,造成三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认定,张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经检测,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4.1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此事发生后,张某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今年3月19日,古交市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结束后,将张某移送至检察机关。古交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依法讯问了犯罪嫌疑人,听取了犯罪嫌疑人及值班律师的意见,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4月1日,古交市检察院以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向古交市法院提起公诉。

事情发展至此,张某本该引以为戒。4月7日,娄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向古交市检察院移送了张某的又一起涉嫌危险驾驶案。原来,3月30日晚,在取保候审期间的张某,酒后驾车从古交到了娄烦,结果被警方查获。经检测,当时张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1.96mg/100ml。

“张某两次酒后驾车行为,均已达到醉驾标准。”办案检察官介绍,醉酒后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为此,古交市检察院决定对该案进行追加起诉。在此,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酒驾是一种对自己和他人不负责的违法行为,是在拿生命做赌注。广大市民应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远离“酒精考验”,争做平安“驶”者。

(责编: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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