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兰州地区找债权债务律师咨询电话,甘肃省黑恶势力团伙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3-01-01 05:22:05

古浪县人民法院

关于征集涉黑恶刑事裁判案件可供执行财产线索及到期债权申报的公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进一步加大“打财断血”力度,摧毁黑恶势力犯罪的经济基础,促进财产刑判项的履行、执行,推进“黑财清底”工作向纵深发展,本院向社会公开征集正在执行的涉恶刑事裁判案件涉财产刑部分的6名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到期债权信息,本院将依法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信息予以保密。同时正告对负有6名被执行人到期债权的债务人,如实主动向本院申报所欠债务并将欠款交付法院,不得在该案执行完毕前私自向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给付,否则,一经查实,按隐瞒、掩饰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移交公安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举报电话:0935-5129563

古浪县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1日


被执行人:杜金龙,男,1981年12月15日生,藏族,农民,户籍所在地天祝藏族自治县西大滩乡西沟村二组30号;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丽水家园52号2单元502室。执行标的:罚金19500元

被执行人:杜金虎,男,1986年5月24日生,藏族,农民,户籍所在地天祝藏族自治县西大滩乡西沟村三组30号;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兴庆区新华东街燕祥家园17号楼1单元1302室。执行标的:罚金20000元

被执行人:昝瑛,曾用名昝海旺,绰号“嘎嘎”,男,1988年12月18日生,藏族,农民,户籍所在地天祝藏族自治县东大滩乡上圈湾村;住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敖萨苑小区1栋3单元1102室。执行标的:罚金18000元

被执行人:刘振华,曾用名刘正华,男,1992年12月5日生,汉族,农民,户籍所在地天祝藏族自治县西大滩乡马莲沟村五组67号;住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秀龙苑2号楼1单元701室。执行标的:罚金18000元

被执行人:李文杰,男,1992年10月6日生,藏族,农民,户籍所在地天祝藏族自治县松山镇红石村二组69号;住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阳光小区1栋5单元202室。执行标的:罚金18000元

被执行人:宋殿荣,曾用名宋殿祥,绰号“麻子”,男,1993年10月15日生,藏族,农民,户籍所在地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华藏寺村四组76号;住天祝藏族自治县华藏寺镇华藏寺村四组76号。执行标的:罚金17500元


来源:古浪法院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