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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31 17:43:40

裴成敏,1963年10月出生,1983年参加工作,198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海南国营南方农场场长,国营乌石农场场长,海南省农垦总局副局长,海南省原琼山市委书记,海口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海口市委副书记,文昌市委书记,海南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党组书记、主任,海南省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厅级)。

2020年4月7日,海南省纪委监委对裴成敏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2020年9月30日,经海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海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裴成敏开除党籍处分,由海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2020年11月,海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裴成敏涉嫌受贿犯罪向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0年12月,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裴成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裴成敏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4月,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个工程交给某某同志全权负责就行了,市长你就不用管了。”这是文昌市委原书记裴成敏在会议上的“常用语”。

据了解,裴成敏的违纪违法问题主要发生在其任文昌市委书记期间。为了独揽大权,更好实现自己的意志,他通过设立一些专门机构,组建自己的“班底”,成员覆盖国土、规划等重要部门。这些机构成员沆瀣一气,利用工程项目大肆敛财。一时间,贪腐的“病毒”在文昌快速蔓延。

2020年4月,裴成敏接受审查调查,在他落马前后,文昌市委原常委文海、市政协原副主席林绍联、市规划局原局长王小飞等多名领导干部皆因严重违纪违法被查处。一系列腐败案严重损害了政府形象,破坏了当地政治生态,时任“一把手”裴成敏难辞其咎。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裴成敏也曾怀有初心、踏实苦干,将一个有名的贫困农场扭亏为盈,37岁便被提拔为副厅级干部,从主政一方的市委书记到如今的戴罪之身,其所犯下的种种违纪违法行为并非一日而成,其中因由值得警醒和深思。

因一次组织安排不如意而心生怨念,三观逐渐扭曲

“当听到担任的是市委秘书长时,我一下子很失望、很灰心,以前当书记有别人想着、跟着,突然间变成了自己在后面想着、跟着,心里很不平衡”

“我出生在苏北农村,父母都是农民,一家人生活得很拮据。1975年,在海南工作的伯父回苏探亲,看到我们家的情况,提出要带我到海南读书。父母经过好几天的商量与争吵,最终决定让伯父带我到海南。”在留置点,裴成敏回忆起幼时的成长经历,仍觉得心酸和苦涩。“我还能清楚地记得,那几天,母亲看见我总想说点什么,但却没开口,眼里含着泪花看着我。去海南的前一天晚上,父亲将我叫到身旁,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常怀感恩、刻苦读书,今后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但是我……”说到此,裴成敏低下了头。

在伯父一家的养育和帮助下,1981年,裴成敏顺利考上某师范学校,毕业后,成为一名海南农垦农场中学教师。此后,在组织的培养下,他一步步成长为农场团委副书记、团委书记,直至农场场长。

“在农场工作时,我常在基层生产队跑,心中总是想着自己的成长都是组织给的机会,一定要努力工作,报答组织、改善职工生活。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农场扭亏为盈,成为先进典型。”裴成敏说。

2000年,裴成敏参加海南省副厅级干部竞争上岗,成为省农垦总局副局长。2001年,裴成敏调任原琼山市委书记,开始主政一方,这是他人生的一个转折点。

“从农垦到地方,接触面大了很多,认识的人、见到的事也不一样了。当上书记后,我才知道‘一把手’的话语权是多么重,很快就被权力迷得晕晕乎乎,觉得自己是个‘官’了。有企业提出拿几万元帮我家乡修路,我欣然应允,其实就是想告诉父老乡亲自己是个书记了。”裴成敏坦言道,随着职务的升迁,他的党性修养不但没有增长,反而在侵蚀和诱惑面前逐渐弱化。

2002年10月,国务院撤销海南省琼山市,将其并到海口市。得知这一消息,裴成敏满怀欣喜,他认为组织会安排其担任海口市委副书记,在仕途上更进一步。“当听到担任的是市委秘书长时,我一下子很失望、很灰心,以前当书记有别人想着、跟着,突然间变成了自己在后面想着、跟着,心里很不平衡。”裴成敏说。

“这件事对他影响很深,在这之前,他还是一个干实事、比较有底线的人,能抵挡住一些‘糖衣炮弹’,对家里人严格要求,周围人也觉得他为人正派。”办案人员告诉记者,但这之后,裴成敏认为自己“仕途不顺”,对组织产生抱怨情绪,他忘记了为民办事的初心,把公权力当作罗织人脉网、谋求仕途进步的筹码,一心想往高处走。

从追求“官位”开始,裴成敏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逐渐扭曲。理想信念“偏航”,“总开关”失控,导致其行为失范,将本应服务于人民的权力作为谋取政治资本与经济利益的“垫脚石”,在逐步蜕化变质中背离宗旨,背叛组织,原则失守,偏离正轨。

滥权妄为,为捞取政治资本违规填海造地,破坏地方生态

在环评工作还没有完全做好时,就急于进行试填造地,造成海南麒麟菜省级自然保护区、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破坏

2007年,裴成敏被提拔为文昌市委书记。文昌市是著名侨乡,是海南海岸线最长的城市。组织将裴成敏安排到这里,对他寄予了厚望,也给予他极大的信任。“我终于又当上了主官,再也不是给别人打杂的了。”然而,此时的裴成敏权力观、政绩观严重扭曲,他将文昌当成“个人舞台”,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大肆揽权,当起了“官老爷”。

初任文昌市委书记,裴成敏便着手培植个人势力,拉帮结派、搭建“班底”,将本应正常按照党内规章制度进行的会议变成“裴氏堂会”,大搞“一言堂”,严重破坏了党的民主集中制,恶化了文昌政治生态。

“文昌是个好地方,干好了,就是一笔宝贵的政治财富。”抱着这样的想法,裴成敏时常与周边市县攀比数据,盲目追求GDP,在文昌发展目标设定上贪大求快,脱离了发展实际。在到其他省份参观学习填海造地回来后,裴成敏十分心动,大张旗鼓请省有关部门做规划,在环评工作还没有完全做好时,他就急于进行试填造地,想拿下全省此项工作第一名,为自己捞取政治资本。

2009年12月,文昌市政府同意出让部分海域使用权给市城投公司作为南海度假村(与海南麒麟菜省级自然保护区存在部分重叠)围填海项目用海。为了推动该填海造地项目,时任文昌市委书记裴成敏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各部门加速完成填海造地工作。但项目完成后,该海域填成土地基本闲置,未进一步开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规定,禁止在保护区的核心区与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文昌市政府在麒麟菜省级自然保护区范围内审核、审批填海项目海域使用权的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对此,裴成敏负有主要领导责任。

为了谋求更大“政绩”,2014年1月,时任文昌市委书记裴成敏主持召开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市规划委联席会议,研究同意调整铜鼓岭保护区规划。之后,文昌市政府将铜鼓岭保护区实验区内部分林地调整规划为旅游建设用地(酒店用地和商业用地),违反自然保护区条例,严重破坏了文昌生态环境。

2017年8月,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海南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发现裴成敏在担任文昌市委书记期间存在对海南麒麟菜省级自然保护区、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不力、对文昌市部分重点环保工作推进落实不力等问题,并将问题移交海南省。

2018年1月,文昌市政府停止南海度假村项目施工建设并指定专人巡查监管;将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用地全部退出铜鼓岭国际化生态旅游区开发范围,并依法完善相关手续。2019年1月,裴成敏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另有多名党员干部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党中央多次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反观裴成敏,为了谋求“功绩”,目光短浅、任性妄为,只要金山银山,不要绿水青山,给当地生态环境造成恶劣影响,最终自食恶果,留下“我是文昌的罪人,我对不起文昌”的忏悔。

自身奢靡腐化,纵容身边人抱团敛财,最终结队走向深渊

建立同盟“腐”,兄弟联手“腐”,带着特定关系人“腐”,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演绎得淋漓尽致

“我们给裴成敏‘画像’时,认为他完全符合‘政治上蜕变、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几个特点。”办案人员说。裴成敏专权擅势,沉浸在权力带来的快感中无法自拔,甚至觉得自己是“一方诸侯”,身边总是围着一群人,俯首帖耳,为其送钱送物、奔走效劳。在“围猎”之下,裴成敏日渐奢靡腐化,对于身边人的违法犯罪行为亦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在他的纵容下,其身边老板、亲兄弟、特定关系人纷纷上阵借机敛财。

建立同盟“腐”。据办案人员介绍,裴成敏自在海南农场系统任职起,其身后便有一个“小跟班”,此人长期依附于裴成敏,跟随其从国营南方农场、农垦总局到原琼山市、海口市、文昌市,每一处裴成敏任职地都有他的身影。此人便是裴成敏的身边老板,也是他的“家丁”李某某,小到家中琐事,大到权力变现,裴成敏都会安排李某某处理。二人结成利益同盟,官商勾结、各取所需。据查,裴成敏在任职期间,多次帮助李某某承揽农场和海口、文昌等等价值上亿的工程项目,收受李某某贿赂2709万余元,占其受贿总额一半以上。

兄弟联手“腐”。在留置点,裴成敏总谈及他的家人:“我对家人有很深的愧疚之情。我当上书记,过上更好生活后,就想着要多多接济、照顾他们。”在裴成敏的“安排”下,其三弟裴某家(另案处理)辞去公职,充当裴家“白手套”,成为裴成敏权钱交易的“中间人”。为了照顾和补偿裴某家,裴成敏收的钱大部分都放在裴某家那里供其花销,他很少过问。看到大哥和三哥都在收钱敛物,裴成敏的四弟裴某铖,也在耳濡目染之中破纪破法,为私人老板承揽工程并收受贿赂,最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家庭成员齐上阵,家风失守“全家腐”,最终裴氏四兄弟有三人涉案,“全家腐”变成“全家覆”。

带着特定关系人“腐”。随着职务的晋升,裴成敏恃权妄为,毫无底线,其特定关系人吴某某也趁势加入到裴成敏的贪腐“狂欢”中。2012年上半年,海南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找到吴某某,请她帮忙找裴成敏协调文昌市某建设用地规划指标,并表示会给予好处费。吴某某告知裴成敏此事后,他爽快地答应了:“没问题,你去谈吧。”后经裴成敏“打招呼”,张某得偿所愿,为了表示感谢,张某给吴某某转了281万元送给裴成敏。当吴某某告诉裴成敏已收下张某近300万元好处费后,裴成敏大方道:“行,你自己留着花吧。”就这样,吴某某利用裴成敏的权势,在文昌大肆为老板谋私利,收受老板贿赂,而裴成敏作为“一把手”,公然为其站台,在当地产生了恶劣影响。

裴成敏自身不正,带着身边老板腐、亲兄弟腐、特定关系人腐。而这“三腐”也成了裴成敏堕落变质的“催化剂”,使其在歧路上愈走愈远。经查,2007年至2019年,裴成敏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建设用地规划指标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4200余万元。

裴成敏借助权力,把“靠山吃山、靠水吃水”演绎得淋漓尽致,其身边人也陶醉其中,大肆敛财。然而,一朝落马悔无边,“覆巢之下”最感到悔恨与痛苦的也是裴成敏:“作为一名党员干部,我三观扭曲、擅权妄为,没有把好严守纪律的‘前门’;作为家中长兄,我自身不正、肆意放纵,没有守好家庭防线的‘后门’,最终从‘全家骄傲’变成‘家族耻辱’,教训深刻,追悔莫及。”

裴成敏忏悔书(节选)

2020年4月7日,我因为严重违纪违法被留置,顿感晴天霹雳,自己的政治生涯也划上了句号。

留置后,我对所犯错误进行深刻认识、反省。我因为初心渐变、宗旨渐忘、理想信念动摇,导致公私不分、情法不分,拒腐防变能力丧失,最后成了党和人民的罪人。这是惨痛的、血的教训。

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南方农场工作。在党组织的培养下,先后担任了农场的团委副书记、书记、场长。在担任场长期间,我牢记初心,为全场职工谋福利,做事不怕苦,雷厉风行。因为我知道,自己一个没有背景的农民儿子,从一名普通教师成为全农场最年轻的党员、全局最年轻的场长,是组织给的机会。2000年,我参加了第一批全省副厅级干部竞岗,成为了农垦总局副局长。2001年,我到琼山任书记,从农垦到地方工作,接触面大了许多,加上书记在体制内的话语权,我越来越感觉到自己是个“大官”了。

现在反思起来,自己的思想开始变了。讲面子、讲排场的思想有了。有企业提出拿几万元帮家乡修路,我觉得有面子,就答应了,其实就是为了告诉父老乡亲,自己是个书记了。

不久,琼山并入海口,开始我认为组织会安排自己任海口市委副书记,结果是当秘书长。自己很灰心,很失望,心中很不平衡,我心中对位置看得很重,开始对当“大官”有了追求。我的初心变了,特别是到文昌工作后更为突出。我在干事创业的目标上出现了偏航,想出政绩,盲目追求GDP,盲目攀比。在环评工作还没有完全做好的情况下,就急于进行两个地方试填,想拿全省此项工作排名第一,走在全省前面。后来我因为破坏生态环境,受到了处分。

现在回想起来,1998年到2002年,我4年时间变换了4个单位,4个不同的职务,在变换中,我的初心渐忘,理想信念开始动摇。特别是,2007年到2015年,我在文昌工作期间,完全丧失了初心,将追求当“大官”看成是自己的理想,信念尽失,目标方向错误,不断为商人谋利益,拿好处费,所以,我走到今天这一步违法犯罪是必然的。

我今天的这个下场,除了理想信念动摇、初心渐忘、党性衰退、拒腐防变能力丧失等原因外,良心的变化也是一个重要的因素。我不孝,忘记了父母的叮嘱;我不善,忘记了一路上许多好心人的关心支持。这让我感到十分地羞耻!

组织一次次地给我机会,一次次提拔重用我,是多大的恩啊!

这些过往,在我的脑海里不断地重播、定格。让我一次次感动,让我一次次自责,一次次反省,一次次接受教育,更是让我良心发现,泪流满面。

我感到悔恨,痛不欲生。这种无法赎罪的良心之苦、良心惩罚,眼中流出的泪水也只是它的十分之一罢了!如果可以重来,我一定守规、守法、守善、守德、守心,保住自己的自由和幸福。但是,历史就是历史,没法重来,更没有后悔药。我只有深刻认罪、悔罪、认罚、牢记教训、重新做人,只有充分依靠组织,积极配合组织,才是唯一的出路!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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