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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民怎么找律师调解,民法典关于邻居噪音扰民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30 01:27:07

【案例】

昨晚社区业主群炸了锅,究其原因,先是一位业主在群内抱怨“晚上十点半多了,楼下大人孩子喊着玩了半天,也不怕影响别人!”这位业主起了头儿,其他业主也纷纷出来诉苦,有楼上孩子跳绳的,有楼下不分时间弹钢琴的,还有隔壁狗狗叫唤不停的,怨声四起,苦不堪言。面对左邻右舍的噪声,普通居民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安宁生活呢?


【案例解析】

遇到噪声,居民可以向居委会、小区业委会等组织投诉也可以向当地派出所报案并予以调解,情节严重的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如果噪声达到国家法定标准的,要积极向环保部门举报,拨打12369环保举报热线。如果上述措施都不管用,居民还可以通过法院诉讼途径解决。

原来居民大多借助相邻权来维权,但是举证门槛高、难度大。不过,今年《民法典》实施后,这些现状将得到改观,居民可以直接依据生活安宁权来维权,要求法院判决侵权方停止侵害、排除妨害等法律责任。所谓私人生活安宁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维持安稳宁静的私生活状态并排除他人不发侵扰、侵害的权利。《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明确将生活安宁权纳入了民法的保护。

需要提醒居民,走到诉讼阶段,法院更注重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因此,居民一定要注意固定和收集证据,比如可以通过录音、录像的方式保存噪声产生的过程,这其中需要注重时间、地点及双方的身份信息等,但是,切记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权;也可以通过证人证言来证明噪声的产生及后果,通常证人需要出庭作证,否则,未经质证的证人证言,法院不予采纳。另外,因噪声给当事人造成了严重后果,当事人又主张精神损害赔偿的,需要更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


【法律法规条文】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隐私权】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声明:文章源自石家庄市司法局、石家庄市普法办,作者:河北乾骥律师事务所 贾圆,图片源自网络。文章仅供学习和交流。版权归原作者所有,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联系,若有侵权或来源标注错误,烦请告知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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