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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8 05:28:42

为充分有效发挥法律专家在法治政府建设中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作用,全面提高全省各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甘肃省司法厅决定组建“甘肃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人选范围


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律师事务所等机构中择优选出100名精通法学理论、法律实务的专家学者、法律实务工作者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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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职责


为政府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行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三.

入库条件


1. 政治素质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法治,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3.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专业能力,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或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


4.一般应当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者律师资格;


5.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6.高校教师、研究人员,一般应当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7.律师一般应当具有5年以上连续执业经历;


8.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四.

入库程序


(一)入库申报


申报实行个人自愿、单位推荐原则,报名者通过甘肃省司法厅网站登录注册“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填写《甘肃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报名表》进行报名,并由所在单位进行推荐。


(二)入库遴选


1.省司法厅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依据入库条件,综合考虑政治表现、职业操守、专业特长、服务能力等因素,择优拟定政府法律专家入库人选名单;


2.拟定政府法律专家入库人选名单在省司法厅网站公示,接受社会各界及群众监督;


3.公示结束后正式名单通过“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进行公布。



五.

人才库的管理


1.甘肃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由省司法厅负责组建和管理。入库法律专家的遴选、登记、档案资料保管、信息更新等具体工作由省司法厅政府法律事务处承担。


2.省司法厅对人才库实行动态管理,法律专家因岗位变动、丧失资格等原因不再符合入库条件的及时进行调整。法律专家的相关个人信息在入库后如有变动,本人或所在单位应及时将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省司法厅进行变更。


3.省司法厅参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外聘法律顾问考核评价办法》加强对人才库的监督管理,对长期不积极履行交办工作任务的入库专家及时清退出专家库。



六.

其他要求


1.报名时间:2021年12月22日至2022年1月11日。


2.《甘肃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报名表》可通过“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进行下载,打印后填写“所在单位推荐意见”并盖章后,上传至“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并将纸质报名表邮寄至甘肃省司法厅政府法律事务处(邮寄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广场南路51号统办一号楼)。


有“科研成果及获奖情况”和“主持或参与重大法律事务情况”的请将相关复印件及印证材料一并邮寄。


3.《甘肃省政府法律专家人才库报名表》“填表人签名”处,请填表人务必手写“本人承诺”的相应内容,否则视为无效。


联系人:魏麟懿

联系电话:(0931)8960425


甘肃省司法厅

2021年12月17日


来源 | 甘肃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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