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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找房屋拆迁律师代理费,南京经济案件律师费用标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8 02:41:45

南京经济案件律师-徐义明律师:经济纠纷的费用在法律上其实有相关规定的,除了涉及审判、量刑等方面,对于经济纠纷案件的诉讼费用负担问题也有相关规定,这点需要特别注意,避免由于疏忽而错失了维护自身权益的机会。


一般而言,存在财产纠纷的,根据案件可能还会按财产数额支付一定比例的律师费,最后由律师确定。

一般案件受理费由败诉当事人承担。两方均有责任,由双方分担。其它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双方应负担的数额。

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无争议金额的,每件交纳500元至1000元;有争议金额的,按财产案件的收费标准缴纳。三、破产案件按破产企业财产总值按财产案件收费标准计算,减半缴纳,但最高不超过100000元。

撤销案件其费用减半,由原告承担。其它诉讼费用按实际支出计算。驳回起诉案件受理费应由起诉方承担。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裁定。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上诉案件,一、二审的诉讼费用负担全部问题,也按这个办法解决。


南京经济案件律师费用,律师收费以“政府指导价为主,市场调节价为辅”。当事人或当事人家属其实不用太过于担心。


另外,南京经济案件律师——徐义明律师提醒,解决经济纠纷的方式有很多种,包括诉讼、调解、协商、仲裁等。向法院起诉只是其中解决的方式之一,但很多人觉得起诉耗时耗力,要走繁琐的立案、开庭、判决等程序。

事实是,还有一种更为简单的方式便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此方式是解决经济纠纷收回欠款的有效途径之一。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只要符合:债权人与债务人没有其他债务纠纷。支付令能够送达债务人,债权人即可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同时,法律还规定:债务人在收到人民法院发出的支付令后十五日内没有清偿债务,或没有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所以当事人如操作得当的话可以以最短的时间达到收回债务的最佳效果。

其次、如果通过分析,申请支付令不可行的话,那就必须要做好起诉前的准备工作:

1、要注意证据的收集;证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例如合同、协议、送货单、对账单、电话录音等。

2、诉讼时效问题;此类纠纷的时效一般为2年,一般以权利人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对于已经超过诉讼时效而未主张权利的,建议债权人不要盲目起诉,应当寻找专业人士采取补救措施,如与债务人重新达成还债协议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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