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合同需要找律师审核吗,当事人签转租合同前交律师审查,发现重大问题而缓签,及时止损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7 21:47:56

一、准备签转租合同的由来

1、当事人孙总准备从李总处转租150亩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转租后准备改扩建。孙总准备和李总双方准备签订《转租合同》。

2、孙总准备和李总签订《转租合同》基于原合同:承租人李总和出租人潍坊XXX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的《租赁合同》,本《租赁合同》概况:

(1)合同期限12年,2021.9.30-2033.10.1,12年总租金200万,每三年付50万。

(2)合同约定承租方李总只有使用权、出租人有处置权。且约定出租人和李总均可以对本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进行转租,转租高出现有租金的收益按照比例双方分配。

二、律师审查承租人李总和出租人潍坊XXX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发现:

1、本《租赁合同》中约定的出租标的物: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相关产权证书没有。不能证明本土地和地上附着物归出租人潍坊XXX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所有(虽然公司自称:土地是从村里租赁、地上附着物自己所有)。

孙总、李总也没有拿到出租人潍坊XXX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和村里签订的《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出租人潍坊XXX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也不给。

2、李总和出租人潍坊XXX水产养殖有限公司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李总只有使用权、出租人有处置权。且约定出租人和李总均可以对本土地和地上附着物进行转租,转租收益按照比例双方分配。

其实从合同可以看出:出租人和承租人在承租人使用出租标的物期间,双方均可对标的物进行出租,出租收益双方可以按照比例分配。可见:双方的目的是均是收取溢价租金:转租后若高出现有租金的收益。

三、律师分析

1、如果孙总和李总签订了《转租合同》,本《转租合同》若无法定无效事由,合同有效。

2、如果出租人潍坊XXX水产养殖有限公司拿不出土地和地上附着物的合法手续(如产权证或与村里的租赁合同),则出租人属于无权处分。若土地和地上附着物为村里所有,村里有处置权(转让、使用、出租、收益等相关权利)。

3、基于1 和2 如果孙总签订《转租合同》后进行改扩建,村里主张权利,让孙总走人,孙总产生对损失只能基于《转租合同》向李总追偿(合同的相对性)。

4、即使出租人潍坊XXX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属于有权处分,但是合同约定出租人有处置权,即使孙总和李总签订《转租合同》,出租人仍可对标的物进行出租或转让等收益。给孙总的投资带来极大的不确定性。

四、所以律师建议:

1、让出租人拿出对标的物享有处置权的证明(如产权证、可以依法转租的合同等)。

2、基于第1条出租人有处分权、可以依法转租,孙总要和李总、出租人潍坊XXX水产养殖有限公司三方一起签订转租合同,而不能仅仅双方签订,且合同内容要充分修订。

山东潍州律师事务所

常学庆 卜雪梅

2022年7月27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