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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律师把人从拘留所,找律师把人从拘留所走了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6 11:42:20

“这群社会毒瘤被铲除了,我再也不用提心吊胆地过日子了!”得知当初多次非法拘禁自己的黑社会组织得到了应有的惩罚,熊云不禁松了一口气。

7月29日,经湖南省汨罗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李申龙等12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案一审宣判,被告人李申龙等12人分别被法院判处二十年到一年一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部分财产或者罚金。

一条来自看守所的举报线索

“检察官,我要举报李申龙和下属的黑势力犯罪行为。”2018年10月,汨罗市检察院监所科干警在每周固定的与在押人员谈话过程中,从在押人员张三那里获了一条举报线索。该检察院收到线索后,第一时间上报,随后,岳阳市扫黑办指定汨罗市公安局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至此,一个盘踞汨罗市多年、专门从事高利放贷的黑社会组织便浮出了水面……

2013年初,李申龙成立湖南省沃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城公司”),专门从事非法吸收公众资金、高利放贷的违法犯罪活动。

2013年11月,由于沃城公司的部分欠款难以收回,李申龙成立了资产保全部,主要负责对未还款的欠债人进行“看牛”(指以非法拘禁、寻衅滋事等方式暴力讨债),催收逾期未归还的贷款,被当地人称为“沃城地下出警队”。

“资产保全部所招聘的人均是身体强壮、高大魁梧的社会人员,李申龙还曾经两次请过律师给资产保全部员工讲课,交代他们,如何规避法律风险。”案发后,承办检察官介绍说。

其实,在成立沃城公司之前,李申龙在2010年7月就入股了汨罗市某酒店,后因酒店经营不善,其于2015年夏天撤股,但这丝毫不影响李申龙一直将该酒店演变成他的“沃城拘留所”。除了将欠款人叫到沃城公司进行非法拘禁外,李申龙更多的是吩咐员工将欠款人关押至酒店限制其自由。不少欠款人均表示,曾被迫入住过该酒店,而该团伙会对其进行全天候的跟随,即使晚上休息也会把床或者椅子拖到卧室门口睡觉或打牌,让他们连单独休息的空间也没有。

为了让公司资产保全部的管理更加规范,2015年1月,李申龙找来具有丰富管理经验的刘玉军担任公司总经理,专门主管暴力讨债的资产保全部。自此,沃城公司开始通过资产保全部形成有规模、有组织的暴力讨债,形成了以李申龙为组织者、领导者,刘玉军为骨干成员,张得虎、何潘、周发等多人为积极参加者,曾方、何柳等人为其他参加者的较稳定的犯罪组织,实力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扩张。但这对于部分欠款人或者担保人来说,简直就像噩梦的到来。

欠债不还就会被“看牛”

“我们真是想不通,仅仅帮人做了担保,就会陆陆续续被关了几个月。”熊云夫妇在汨罗经商,本来日子过得红红火火。2013年10月底,因黎刚此前向沃城公司以月息5%的高利率借款200多万元,没有按期还款便离开汨罗,熊云夫妇是黎刚担保人,李申龙便安排手下张得虎等人对熊云夫妇多次非法拘禁,逼迫其还款。

从10月20日开始,张得虎等人白天轮班陪熊云夫妇到店铺上班,晚上则将两人带至黎刚家进行看守,逼迫黎刚家人还款,晚上干扰两人休息,甚至熊云亲人去世时,也禁止熊云去吊唁。这样的情况持续到2014年1月初,直到熊云夫妇代替黎刚支付5万元才暂时获得自由。

但因为这笔欠款尚未全部还完,从2014年3月开始,李申龙等人又多次把熊云叫到沃城公司进行拘禁逼迫其还款,白天将其限制在公司内,晚上将其带至酒店内,轮流看管。

“我作为女性,他们根本不管我生活是否不便,即使晚上休息,他们也守在我房里。”熊云从手机里翻出自己被打后脸红肿的照片,“他们还对我殴打和辱骂,有一次被关了42天,我从113斤瘦成了92斤”。

熊云夫妇不是唯一遭受此种待遇的人,被逼债的公务员刘华甚至都不敢在本地待下去。

“那段时间,我基本不回汨罗,想回家不能回,想上班又不能上班,特别痛苦。”2015年3月初,汨罗某乡镇公务员刘华,因帮人提供担保向沃城公司借钱,借款人无法还钱,李申龙就安排沃城公司的人到其单位对其进行催收,导致刘华不敢再去上班。

“他们第一次对我‘看牛’是两天,后来我按照借款人对他们的承诺,还了2万元,并保证每个月都还2万元,他们依然把我和妻子锁在沃城公司一个多小时,原因是嫌我们还少了。”刘华的母亲生病了,他赶到长沙某医院帮母亲办理入院手续后,然后立即回汨罗还钱,却因为还钱少,依然被“看牛”。即使在长沙陪护母亲住院的20多天时间里,刘华仍被该团伙“监控”,这对刘华母亲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和影响。在母亲出院那天,不堪重负的刘华回到汨罗,便偷偷收拾东西离开了当地,直到该团伙落网,他才敢回家。

逼债能把公司“逼死”

除了控制人身自由,该组织还到借款人及其亲属家中或单位暴力催债,导致许多受害人因此失去工作,家人跟着提心吊胆甚至产生心理阴影。他们甚至干扰、破坏欠债人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使企业发展停滞甚至破产。

全强于2007年投资5000多万元成立一家塑业公司,还曾获得两项国家发明专利,每年收入几百万元。自从2015年被沃诚公司催收欠款开始,该团伙不仅对全强进行非法拘禁,还派人到全强公司闹事,导致该公司无法正常生产经营,最终于2017年1月破产。

全强的妻子赵红某是社区工作人员,也被沃城公司的人以跟踪、拿喇叭喊等方式索债。

“我去哪里办事,他们都跟着,还坐在办公室影响我办公。当时,我心理几乎崩溃了,很想一死了之。”赵红回想起来,依然心有余悸。

王林创办的某置业公司也遭遇过相似的对待,他的公司虽然没破产,但是在长期逼债、讹诈之下,也已经是“奄奄一息”了。

王林在2014年5月以6分的月息向沃城公司借款500万元,实际到账485万元。后来,只要延迟交息钱,王林就会收到李申龙的电话威胁,被限制人身自由长达3个月。至2015年4月,王林向李申龙陆陆续续转款共计550万元,王林认为自己不再欠钱,于是停止还款。但该团伙将王林的弟弟从湘阴胁迫至汨罗进行非法拘禁,以威胁王林。

王林赶到沃诚公司,将弟弟换出去,与李申龙安排的人将已还款的550万元进行确认。但李申龙表示王林仍然欠其109万元,不承认就继续进行“看牛”,王林被逼无奈,只能签署了李申龙出具的“对账确认书”,认下109万元的欠款。5月初,李申龙又将王林兄弟俩叫至沃城公司,逼迫其签下“还款协议”,并于第二天派人到王林公司将其价值363万元的四个门面网签至自己名下。

“这种网签就相当于抵押,我公司无法对这些门面进行售卖,导致这363万元资金无法回笼,进而对我们公司的运营产生巨大的影响。”王林坦言,在当时的压力下,自己甚至出现过自杀的行为。

而该团伙并没有就此罢手,在2015年5月至2016年4月底,多次对王林进行“看牛”,每次在其进行部分还款后才让其离开。在这期间,王林又先后向李申龙转账共计25万元,他的汽车也被该团伙开走,一直到案发都未归还。

“阴阳合同”掩盖高利放贷本质

“本来向沃城公司借款50万约定利息为月息5分,但是李申龙给我签订的合同显示是月利率2%和咨询费3%。后来没还清钱,被起诉到法院,我才知道,借款合同上的借款人我根本不认识。”提起当初借款的经过,彭达十分气愤。

在高利放贷过程中,如何让高息合法化,李申龙可谓是绞尽了脑汁。为了规避法律风险,该团伙虚构了居间服务的事实,把高额的月息分成两部分,以自然人的名义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在合同中约定收取月利率2%的利息,公司然后以中介的名义收取月利率3%—6%不等的中介费用,他们通过拆分的方式掩盖了高利放贷的真实目的。

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还款对其进行非法拘禁期间,李申龙还会要求对方签订《承诺书》《债务对账确认书》,把债务重新计算确认一次,把对方已支付的高额的月息作为服务费,使对方无法要求将已偿还的高额利息作为本金和2分的月息来抵债。在暴力催债无果时,李申龙团伙则依据当初精心设计的《借款合同》等民事诉讼材料,以出借人(自然人)的名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并隐瞒借款人已经偿还部分或全部借款的事实,要求法院判决借款人还本付息。等获得胜诉后,再通过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非法占有借款人财物。

2016年8月初,孙音通过朋友介绍向李申龙以月息1角的利息借款100万元,由于朋友说情,李申龙将月息降为8分。在担保人签完协议书后已经是傍晚,回家心切的孙音也没有仔细去看合同的内容就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条》《中介服务费合同》。签完合同后,在李申龙的要求下,孙音先向沃城公司支付月息8万元,收到借款100万元。后来因为未能在约定的1个月内及时还款,而是陆陆续续向沃城公司偿还了7万元。

2017年7月,孙音被起诉到法院,才知道借款人是一个叫吴力的人,并不是沃城公司。但是,吴力表示对于预付利息毫不知情,同时也否认委托李申龙以及沃诚公司代为收取借款本息。法院认为,确认吴力与孙音间发生了民间借贷关系,借款数额为100万元。并且,由于孙音没能提供确切证据证明沃城公司、李申龙有权代吴力出借借款和收取利息,也没有证据证实吴力已经收到借款利息,故孙音与沃诚公司、李申龙之间的转账往来系另一法律关系,应当另案处理。

对于这样的结果,孙音由于害怕被李申龙团伙打击报复,只好忍气吞声,将自己于2013年花费198万元购买的某土地使用权和宾馆过户给李申龙抵债。“那套房产银行评估价值为240多万元,结果给了李申龙,他还说我欠他几十万。”孙音回忆起来,痛心不已。

“基于民事官司中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被害人就陷入了一种无法举证的境地,因为他们借款时面对的是沃诚公司,钱只能还给沃城公司,没有别的选择,所以他们根本无法提供钱还给了其他人的证据。”承办检察官介绍。

据悉,案发后,根据这些线索,汨罗市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重点对沃城公司与他人发生借贷纠纷的29个民事案件进行监督,发出再审检察建议14份,均被法院采纳并启动再审程序,目前,部分案件已开庭审理,案值标的达1600余万元。

非法吸收存款6.8亿余元

汨罗市检察院公诉科提前介入侦查后,引导公安机关对沃城公司电子账务进行全面审计,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认定数额从 7000 余万元增加至6.8亿余元。同时围绕黑社会性质、“软暴力”滋事提出侦查意见 50 余条、引导公安机关补充 10 起“软暴力”方式寻衅滋事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以及犯罪嫌疑人供述,调取了相关书证、物证。2019 年 3 月,汨罗市公安局根据检察院建议将此案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寻衅滋事罪立案侦查。“涉黑案件每一个环节都要有扎实的证据,不能放过一个黑恶势力,更不能办错。”承办检察官表示。

2018年12月,公安机关以李申龙、刘玉军、张得虎等10人涉嫌非法拘禁罪,向汨罗市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2018年12月28日,刘玉军等9人被批准逮捕,2019年9月24日,刘玉军等9人被移送审查起诉。2019年11月14日,李申龙被批准逮捕,2020年1月14日,李申龙移送审查起诉。

本案移送审查后,面对10个犯罪嫌疑人、50余册卷宗和60多张光盘,承办检察官丝毫不敢松懈,仔细地审查着案卷材料。

“2014年初,曾方、何柳离开沃城公司,李申龙明确资产保全部由我来负责。”同案人张得虎在供述中表示。但曾方、何柳这两个名字并未在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犯罪嫌疑人中出现。带着疑问,承办检察官审阅完卷宗,在异地提审完所有犯罪嫌疑人,逐渐梳理出两人的犯罪事实。最终查明,曾方、何柳两人在沃城公司成立之初便加入,后因自身原因离职,但两人也曾伙同其他组织成员实施非法拘禁犯罪。随即,检察院向公安机关发出追加逮捕通知书,曾方、何柳两名犯罪嫌疑人随后被依法追捕。

汨罗市检察院在审查批捕期间,形成了长达 548 页的审查报告,不仅先后对以李申龙为首的10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还立案监督追加其涉嫌强迫交易和敲诈勒索两个罪名。同时发出了《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引导侦查取证。

检察院经调查核实,2013年至2018年,涉案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8亿余元。同时,又以中介为名、借贷为实,通过签订“阴阳合同”提起民事诉讼方式将非法债务合法化,私设“沃城地下出警队”、“沃城拘留所”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拘禁多达 27 人,拘禁时间最长的达?9个月之久,以“软暴力”方式多次滋扰被害人 11 人。同时,侵害他人合法财产权益,干扰有经济纠纷企业的正常生产和经营,致使部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陷入停顿甚至破产,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在审查起诉中,承办检察官依法向犯罪嫌疑人宣传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犯罪嫌疑人周发、曾方、江铁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在量刑建议中建议法院对三人从宽处理,均被法院判决依法采纳。

7月29日,法院做出一审判决,随后,李申龙、刘玉军等7人提出上诉,该案随后进入二审程序,目前案件尚在审理中。而汨罗市纪检监察机关调查认为,本案中,一名“保护伞”涉嫌枉法裁判,对其采取留置调查后,已移送相关司法机关另案处理。

面对行业漏洞和社会治理问题,该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和办案延伸作用,对汨罗市金融办发出《检察建议》,汨罗市政府对此建议高度重视,并迅速制定了整改落实方案,以净化该市营商环境,维护金融秩序。(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来源:方圆微信公众号 作者:张吟丰 胡莎 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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