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 > 法律常识

顺丰找律师寄快递,顺丰找律师寄快递多少钱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4 05:44:56

2019年8月的一天,深圳一家珠宝公司驻上海办公点两名员工,和往常一样前往上海老凤祥公司提取了30几颗裸钻及一些成品钻戒,然后回到办公点,通过顺丰快递寄往深圳总部。但第二天,总部传来的消息却让他们大吃一惊,随快递寄到的仅有裸钻,价值60余万元的多枚成品钻戒不翼而飞。

顺丰公司随即和珠宝公司员工一起开始排查,在排除掉运输途中遗失掉落等因素后,最终将怀疑目标锁定在顺丰快递员陈某身上。陈某工作的地点正是珠宝公司驻上海办公点所在商务楼,负责整栋楼的派件,部分楼层的收件,以及每天傍晚将该楼所有快递运上短驳车。公司报警后,民警于当年8月下旬将陈某传唤到派出所接受调查,陈某则坚决否认自己拿走了钻戒。

昨天下午,这起案件在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庭审持续约3小时,法院将择期宣判。

种种迹象指向快递员监守自盗

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指控,陈某利用职务之便监守自盗,将价值60余万元的钻戒私吞,已经构成职务侵占罪。检察官认为,现有证据全部指向钻戒丢失是陈某所为,已经形成完整的证据链。

当天负责收件的不是陈某,而是其同事金某。金某和珠宝公司两名员工均证实,当天珠宝公司员工寄出的纸箱中,有一大一小两包用黄色胶带包裹好的东西。当天15时许,金某将箱子拿到二楼的集中点,15时58分许,金某对该箱子称重,记录显示为2.7公斤,和珠宝公司寄出前自行称重的重量吻合。顺丰公司通过调看浦东机场安检机扫描图片发现,该箱子过安检时,里面仅有一个小包裹,装有钻戒的大包裹不见了。通过时间倒查,这段时间内有机会接触快递箱,且不在监控范围内的只有陈某。

“商务楼监控显示,当天18时28分许,陈某将两平板车的快递同时拖到二楼货梯口,货梯口是监控的盲区,他在这里逗留了5分钟左右,远远超过正常使用货梯的时间。陈某本人也说,那段时间周围没人,也没有其他人使用货梯。”检察官说,更可疑的是,通过仔细比对前后监控,发现出货梯后,装有珠宝的快递箱标签相对位置发生了改变,“那辆平板车上的快递一共堆了6层,唯独在第三层的这个箱子被翻动过。”

陈某当天的行为也有些反常。当晚他下班回到居住小区后,没有直接回家,而是先去了另一个方向,在昏暗的草坪中逗留了约8分钟。小区监控虽然看不清陈某具体做了什么,但能看出其中约有5分钟左右,陈某打开了手机手电筒照明。之后,警方在陈某逗留区域找到了一团黄色胶带,当时这团胶带被扔在护栏外的河堤上。经鉴定,胶带上的字迹与珠宝公司员工一致,正是当天寄出的大包裹,但未找到钻戒。

此外,快递开箱后肯定需要重新封上。警方从快递箱上提取到了一截白色胶带,与顺丰公司使用的标准胶带不同,但经司法鉴定,与陈某家中发现的一卷白色胶带相同。

检察官认为,这些证据已经可以还原整个案发过程。“当天陈某利用职务之便,在监控盲区取出了装有钻戒的大包裹,再用随身携带的胶带重新封好。回到小区后,赶到暗处利用手机照明拆开包裹,取出钻戒,再把包裹扔到附近河堤上。”

检察官还指出,陈某具有作案的动机。案发前,他曾向同事提起,年底想和女友结婚,但还差20余万彩礼。陈某在该商务楼工作了一年多,很清楚珠宝公司时常往总部寄一些珠宝首饰,案发后第三天,陈某就用手机频繁搜索“二手钻戒回收”“钻戒值多少钱”等内容。

缺乏直接证据律师认为疑罪从无

看起来一切都合乎逻辑,但陈某的辩护律师认为,本案没有任何直接证据,既没有找到钻戒,也没有陈某销赃的证据。“公诉人虽然提出了很多间接证据,认为陈某可疑,但我觉得,陈某对自己当天的行为做出的解释,合乎情理。”

陈某说,当天在电梯口逗留5分钟左右,是因为他不小心碰翻了手推车上层的快递,重新整理花费了点时间。他没有直接回家,是去取回晾衣绳,“我之前租住在这个小区另一套房子,晾衣绳放在那里没拿回来。”之后,陈某就在草坪附近的椅子上休息了几分钟,顺便给自己的信用卡还款,周围太暗所以打开手电筒。对于为什么用手机搜索钻戒多少钱等内容,陈某解释道,当时公司已经在查这件事,客户声称丢失的钻戒价值100多万元,他和几位同事聊天时对这个价格表示怀疑,便上网查了下。

当法官询问陈某和哪些人聊天时,陈某先说是3到4位顺丰的同事,具体是谁不记得了。随后又改口说不是同事,是同在商务楼工作的其他快递公司员工,并报出了几个名字。

“如果抛开陈某是犯罪嫌疑人这个先入为主的观念,陈某的行为是说得通的。”辩护律师说,他到陈某所住小区实地看过,陈某当天虽然没有沿往常路线直接回家,但他走的路线并没有绕多远,从平常人的角度来说,有时也会在小区里走不同路线回家。

辩护律师还对本案一些证据提出质疑,比如,黄色胶带上没有提取到陈某的指纹,不能排除胶带是他人丢弃。白色胶带鉴定结果只能证明它和陈某家中的胶带是同一品牌,无法证明是同一卷。

因此,辩护律师认为本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排除合理怀疑,应当按照“疑罪从无”原则,宣判陈某无罪。

检察官则指出,这些看似合理的解释背后,其实是大量谎言。“陈某第一次到派出所做笔录时,说快递没有掉下来,第二次说不记得了,第三次开始说掉了。”检察官说,正常情况下应当是间隔时间越久,记忆越模糊,陈某却恰好相反。此外,陈某说自己在草丛附近逗留是为了还招商银行信用卡,但一会儿说自己用pos机,一会儿说用手机银行,也说不出具体是给哪张卡还款,“我们调取了陈某名下3张招行银行卡记录,那段时间前后都没有用过,陈某却说在还信用卡,明显是在说谎。”

栏目主编:王海燕 文字编辑:王闲乐 题图来源:图编制作 图片编辑:苏唯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