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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婚姻家庭律师找哪个,南京离婚律师咨询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4 01:32:26

最近上海的“洗房”事件震惊全网,引起热议的原因相信不只是因为事情的奇葩,而是就真实的发生在一些家庭当中,也让很多想给孩子买房结婚的父母感到非常担忧。洗房事件具体情况就是上海有一位阿姨很早就给自己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子,儿子结婚找了个外地媳妇。结婚不久后这名女子提出想要重新买一套房,并且加上自己的名字,否则就不生小孩。男方没办法,只能同意,于是便卖了婚前那套房子重新购买了一套三居室。阿姨也是希望能早点抱孙子,没想太多,就同意了,但是几年过后孙子没等来,却等来了女方要求离婚的消息。最终,女孩也是“洗房成功”,将财产分走了一半。


千方百计的绞尽脑汁的用一些手段把婚前个人财产变成合法的合法的夫妻共同财产,然后再通过离婚去分割房产。南京离婚律师——徐义明律师提醒,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共有,并不意味着一人一半,而是两个人不分份额的共同共有。且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上是平均分割,但实际会考虑财产来源、婚姻存续时间的长短、离婚过错原因等因素综合考虑。因此,对于房本上加名,也并不意味着能分到一半。


那么要如何避免“洗房”问题的出现呢?徐义明律师给你支几招。

第一,新买的房产,在办理房产证时,登记成按份共有,双方可以按照出资比例确定各自的房产份额。

第二,签订婚内财产协议书,协议里写清楚关于卖掉婚前个人房产出资买房的前因后果,以及对新买的这套房子归属和所占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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