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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找债务纠纷律师,兰州兰石重工有限公司

来源: 法律常识 作者: 法律常识 时间:2022-12-21 18:09:41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35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更好地实现公司战略发展目标,进一步促进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域的薪酬水平及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拟将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每人每年4万元 (税前)调整至每人每年5万元 (税前),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本次调整独立董事津贴是在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考行业和地域薪酬水平基础上制定的,有利于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及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审议调整独立董事津贴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将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调整为每人每年5万元(税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36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务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3)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2.人员信息

3.业务信息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7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5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2次;7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3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3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海英,1994年起从事审计业务,1996年12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00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樊苍,2009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年4月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2019年11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19年1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6家次。

质量控制复核人:王凯利,2006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6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10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承做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8家次。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三)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年度审计费用,预计2022年度财务审计费用约为11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约为50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勤勉尽责的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任务。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资质,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度继续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多年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在担任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控情况进行审计,满足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认为大华事务所具备提供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能力,聘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的情形。聘请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聘请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三)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四)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发表的独立意见;

(五)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发表的专项意见。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32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加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璞临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一季度报告》。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临2022-034)。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4.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临2022-035)。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临2022-036)。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详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37)。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34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和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拟按程序规定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2022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本次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说明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包括非独立董事五名,独立董事三名,职工董事一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并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张璞临、高峰、苏斯君及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郭富永、张凯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提名丑凌军、方文彬、霍吉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职工代表董事吴峰(简历附后)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其他8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本次提名的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公司已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且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见网附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对董事会换届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本次进行换届选举董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运作的需要。本次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和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确认的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合法,均不存在《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独立董事候选人均不存在《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中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具备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能力。因此我们同意提名张璞临、高峰、郭富永、苏斯君、张凯、丑凌军、方文彬、霍吉栋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换届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监事两名,任期自公司2022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职工代表监事一名,任期至第五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如下:

公司控股股东兰州兰石集团有限公司提名尚和平、盛芳为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职工代表监事黄栋(简历附后)已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其将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上述董事、监事候选人均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的情形。

附件:个人简历

1.张璞临:男,1965年出生, 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兰石炼化公司生产科副科长、副经理、经理,兰石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兰石重装总经理、董事长、党委书记,兰石集团总经理助理,青岛公司董事长、换热公司董事长、新疆公司执行董事等职务。现任兰石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兰石重装董事长、瑞泽石化董事长。

2.高峰:男,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甘肃工业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工程师。曾任兰石铸钢厂技术科科长、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副厂长,兰石铸造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兰石重装董事会秘书、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兰石研究院党委书记,工会主席,兰石集团发展规划部副部长,兰石集团投资管理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兰石集团规划发展部部长。

3.郭富永:男,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甘肃工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工程硕士,高级工程师。历任兰石炼化公司生产部副部长、加工车间主任,兰石重装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兼综合部副部长、规划发展部部长兼证券部副部长,兰石集团市场管理部副部长,新疆公司总经理,兰石重装副总经理、销售公司经理等职务;现任兰石重装党委书记、总经理、董事,中核嘉华董事,瑞泽石化董事。

4.苏斯君:男,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甘肃工业大学,兰州交通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注册设备监理师、注册招标师,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兰石集团资产管理部副部长兼工程技术部部长,兰石研究院技术管理部部长,兰石集团规划发展部副部长,兰石换热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兰石集团投资管理部部长。

5.张凯: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京化工学院,兰州理工大学动力机械专业,在职硕士学历,正高级工程师。历任兰州石油化工机械设备工程集团公司第二设计研究所工程师,兰石炼化公司技术部副部长、部长,兰石炼化公司副总工程师、总工程师,兰石重装总工程师等职务。现任兰石重装董事、副总经理,青岛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兰石植源董事长。

6.吴峰: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大学,经济师。历任兰石炼化公司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兰石重装人力资源部副部长、部长,兰石重装党委委员、人力资源管理高级主管等职务,现任兰石重装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

7.丑凌军: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国科学院大学,理学博士,博士生导师。长期从事石油化工与能源催化领域的研究,主要研究方向为天然气及低碳烷烃有效转化、微孔介孔催化材料合成及应用、稳定有害小分子催化消除等,主持或主要参加的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部“973”、“863”项目。现任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稀土学会稀土催化专业委员会委员,苏州中科元点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江苏华昌新材料技术研究有限公司董事,兰石重装独立董事。

8.方文彬:男,196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研究生学历。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代财务与会计研究中心研究员,2021年9月被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教育厅评为甘肃省优秀教师,授予甘肃省“园丁奖”。曾任海南亚太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海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光大兴陇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海互助天佑德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9.霍吉栋:男,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大学,法学学士。擅长公司、金融、证券、商事等领域的争议解决,先后在《甘肃社会科学》《审判研究》等专业核心刊物上发表《论合同法中的严格责任》《新冠肺炎疫情,不可抗力抑或情势变更:兼评全国人大法工委答记者问并浅析疫情对金钱债务履行的影响》等数篇专业论文。现任上海中联(兰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金融证券业务部负责人,兼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破产与重组专业委员会委员、甘肃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专业委员会主任、甘肃省律师协会理事、甘肃省律师协会直属分会副会长、甘肃省银行业协会律师库专家、甘肃省产权交易所专家库专家、甘肃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岗前培训《金融证券法律实务》授课老师。担任甘肃省人民政府、甘肃省公安厅等政府部门及甘肃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庄园牧场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10.尚和平:男,1967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西安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工程师。曾任兰石集团计划处规划科副科长、科长,兰石集团发展规划部副部长、部长,兰石装备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副总经理,兰石物业公司党总支副书记,兰石集团风控和法律事务部部长等职务。现任兰石集团职工监事、审计和风控法律事务部部长。

11.盛芳,女,1975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兰州商学院,兰州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高级会计师。曾任兰石集团财审部审计二科副科长、资金科副科长、资金科科长,甘肃兰驼集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兰石兰驼公司财务总监,兰石集团铸锻分公司党委委员、财务总监等职务。现任兰石集团财务部副部长。

12.黄栋,男,1982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共党员,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沈阳工业大学过程装备与控制专业,在职教育毕业于甘肃省省委党校国民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工程师。历任兰石球罐公司团总支书记、生产部见习部长、容器制造部副部长、生产管理部副部长,兰石重装EPC管理部项目经理,兰石重装销售公司EPC工程总监,兰石重装EPC项目管理部副部长,兰石重装销售公司EPC销售总监兼销售公司EPC项目部部长,兰石重装销售公司(设计部)副经理兼EPC项目部部长,兰石重装研发销售中心副经理。现任兰石重装内控审计部副部长。

证券代码:603169 证券简称:兰石重装 公告编号:临2022-033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4月22日在公司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峰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换届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聘请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兰州兰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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